曾向卫生部长投诉云南白药女子法庭上拒绝调解
本报讯(记者 宁军)今日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起因使用云南白药产品而引发的纠纷案继续开庭审理。原告陈女士,因在经期内使用云南白药膏和云南白药气雾剂后,声称出现经血增多的情况,坚决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并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
关于因果关系鉴定的挑战
去年2月,陈女士因膝盖疼痛在经期使用了云南白药膏和云南白药气雾剂。不久之后,她声称自己的经血持续了16天。由此,陈女士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老百姓大药房电子城店告上法庭。她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要求云南白药公司修改说明书,增加“经期妇女慎用”的提示。
庭审过程中,双方都面临一个核心问题:经血量增多与药物使用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司法鉴定中心对陈女士的投诉进行了深入分析,但无法确定因果关系,因为缺少药物配方的关键信息。尽管如此,原告律师仍认为,“云南白药”公司在其产品说明书中未能详尽列举可能的副作用,因此应对陈女士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回应与法庭态度
对于这一指控,“云南白药”公司的代理律师强调,他们的产品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且配方保密是法律要求的。他们声称从未隐瞒任何关于药品副作用的信息,说明书的表述也是在药品研制时经过严格审查的。对于原告关于因果关系的指控,他们表示是因为原告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药物配方与经期问题之间的直接联系。他们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拒绝调解的原告
今日庭审结束时,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陈女士明确表示拒绝。她强调,她起诉的目的不在于获得赔偿金额,而在于修改药品说明书。她希望通过自己的案例能引起更多消费者的关注,推动药品公司对说明书内容的完善。对此,“云南白药”公司则表示,他们尊重法院的判断和裁决。至于药品说明书的修改,他们会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这起案件无疑给药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敲响了警钟,关于药品安全的问题仍然需要更多的关注和。
随着庭审的结束,此案将等待法院的判决。无论结果如何,陈女士的坚持已经引起了社会对药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对于未来的药品说明书的改进具有重要影响。此案件的进展将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