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不合格处方医师处方权或受限制

抗肿瘤食物 2025-05-29 14:50抗肿瘤食物wwww.zhongliuw.cn

本报讯(记者张灿灿报道)近日,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针对医生处方权监管问题,发布了征求《医院处方点评规范》意见的通知。这一新动向意味着今后对于开具不合格、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将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一直以来,《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以动态监测处方并实施超常预警。对于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医疗机构需要及时进行干预。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管,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特地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集结业内专家,制定了这部旨在规范医院处方的《医院处方点评规范》。

根据这部《规范》,处方的评价将分为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其中,处方内容缺失、记录不完整、字迹难以辨认以及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等,甚至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情况,均被视为不合格处方。而不合理处方则主要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具体来说,出现适应症不适宜、遴选药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等情况的将被视为用药适宜性不当;而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无适应症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等情况的则被视为超常处方。

《规范》对于门急诊处方和病房(区)医嘱单的随机抽样方式也做出了详细规定。医院应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并将结果与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师考核挂钩。对于开具不合格、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医院可以采取教育培训、批评、警告、限制处方权等措施进行处理。如果药师未按规定审核或校对处方,医院也可以限制其处方调剂权。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三级以上医院而言,《规范》还鼓励建立专项点评制度。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点评。例如,血液制品临床应用、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激素临床使用以及围手术期用药等,均可能成为点评的焦点。有条件的医院还应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处方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这一新规定的实施,无疑将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合理用药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我们期待着这一《规范》的正式出台,为医疗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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