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贩肾草台班子:民房充当手术室 贩肾牟利近
武汉地下贩肾案庭审介绍:草台班子手术团伙跨省作案,牟利惊人
曾经令人震惊的“草台班子”团伙,租用民间私房冒充手术室,通过网络寻找肾脏供体和受体,召集陕西团队跨省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近日在武汉开庭审理。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披露的细节令人瞠目结舌。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底至2013年8月间,被告邓某、陈某等人合谋,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先后组织实施了六起肾脏移植手术,其中两起因故未遂。他们通过互联网的便捷联系,一边照料肾脏供体,一边搜寻合适的受体。一旦配对成功,便从陕西西安召集手术团队前来开刀移植。
在这起被称为湖北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案件中,邓某等人在已实施的四起肾脏移植中,近百万的获利中瓜分了近四十万元。主刀医生陈某单次贩肾开刀收入高达八万元,相当于一个主治医师大半年的工资。
庭审揭示的细节令人惊讶。主刀医师陈某竟是陕西一家公立三甲医院的肾移植科医师,而手术团队纯属临时拼凑,主刀医生仅是主治医师,唯一的师也只是西安一家民营医院的医师助理,没有独立实施手术的资质。每次移植收费高达17万元至36万元,而付给供体的费用仅三万多元。更令人震惊的是,两名男子在出卖自己的肾脏后,还加入团伙承担术后看护工作,每人每台手术可获益两千元。
此案庭审并未当庭宣判,但邓某等11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根据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办案人员介绍,这一团伙分工明确,邓某作为头目负责租赁私房、购买手术器械和药品,而陈某则担任主刀医师。尽管他们声称手术环境经过严格消毒和准备,但实际上这是非法行为,对供体和受体都存在巨大风险。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移植中心主任医师王彦峰表示,相对于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技术相对简单,成为器官贩卖的“重灾区”。一些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仓促后身体受损,而受体的肾脏功能与质量也难以保障。他强调,全国仅有160多家医院拥有器官移植资质,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器官移植均属非法行为。
庭审结束后,一位受害者向办案人员坦言,因债务压力和网络上的信息让他一时冲动做出了决定,“但现在身体大不如前,后悔莫及。”而王彦峰医生也警告说:“地下器官贩卖移植不仅违法违规,而且对供体和受体都会带来巨大的健康风险。”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打击此类非法行为保护人们的健康权益。器官移植的巨大供需缺口与打击器官贩卖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对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打击力度逐渐加大,但仍难以有效遏制地下贩卖器官的乱象。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人体器官来源的稀缺与需求的旺盛。据中国红十字会数据显示,每年有大约30万各种脏器衰竭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每年仅能完成约1万例的器官移植手术,供需比高达1比30,缺口触目惊心。
这一巨大的供需缺口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器官贩卖在部分地区猖獗。当前,移植器官的来源途径主要包括逝者捐献、活体捐献与死囚捐献。死囚捐献的器官来源日益减少,活体捐献也不宜大规模开展。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公众捐献器官的比例较低,这进一步加剧了器官移植的供需矛盾。
面对这一问题,专家指出,推动人们转变观念,增加身后器官捐献是当务之急。为此,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做好相关公益宣传,倡导和鼓励党员干部捐献遗体器官,并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等。还应该加强对器官移植从业医师的警示管理。由于器官活体移植需要相应技术门槛,管好医护人员环节就能有效减少器官贩卖现象。
相关人士表示,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加大对参与器官买卖移植的医护人员的处罚力度。一旦查实,应立即吊销其行医资格并从严从重判处刑期。相信在严格的法律制裁下,绝大多数医生都会避免触碰器官贩卖这根高压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逐步解决人体器官供应不足的问题,进而有效遏制地下器官贩卖现象。这不仅是对人性的尊重,更是对生命的敬畏。我们期待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到这一伟大的事业中来,共同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