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多次B超产检仍生畸形儿 一怒状告医院(图)
在生命的起点,每个家庭都期盼着健康、活泼的孩子的降临。对于李娟(化名)一家来说,他们的女儿慧慧(化名)的出生却给他们带来了深深的伤痛。慧慧右下肢短小且严重畸形,这让刚刚晋升为新妈妈的李娟心如刀割。
回想起自己的孕期经历,李娟仍然历历在目。2010年5月,她来到安福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确认自己已怀孕5个月。为了宝宝的健康,她和丈夫谢凯(化名)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在该院进行产前检查。从2010年5月30日到2010年10月11日,他们进行了多次B超检查和产检,每次都得到了胎儿情况良好的消息。
2010年10月12日,当慧慧呱呱坠地时,等待在产房外的家人却惊愕地发现孩子的右下肢短小并严重畸形。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李娟和谢凯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他们痛苦地认为,如果医院能在早期发现问题并告知他们,那么他们或许可以选择终止妊娠,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李娟和谢凯坚信,安福县妇幼保健院在产前检查过程中存在疏忽。他们的代理律师曾庆鸿认为,医院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产前诊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未给李娟提供相关的医学建议,导致畸形儿的出生。曾律师指出,医方应当告知未检出或不能检出的行为是导致畸形儿出生的原因,因未告知侵犯了被检查对象的知情选择权。
这一悲剧不仅给李娟和谢凯带来了沉重的精神打击和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慧慧未来的生活、学习、工作和婚姻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曾庆鸿认为,安福县妇幼保健院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对畸形儿及其家庭给予相应的赔偿。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人对李娟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对医院的责任提出了质疑。这起案件不仅是江西省首例侵害健康生育选择权案,也引发了人们对产前诊断的重要性和医院责任的讨论。
目前,法院已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了鉴定,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我们期待法院能公正判决,还李娟一家一个公道,同时也为其他家庭敲响警钟,重视产前检查,保障每一个生命的健康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