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因乙肝被拒聘 省妇联“出庭”做主
女大学生姚依的就业之路遭遇阻碍,一场关于平等就业权和隐私权的法律诉讼在成都展开。
姚依,一个应届英语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了重重面试,被一家心仪的公司录用。在入职前的体检环节,她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挫折。她被要求到四川华普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体检,其中竟然包括乙肝两对半的检测。
检测结果出来后,姚依被通知拒绝录用,原因是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消息让她倍感打击。她认为,个人隐私被泄露,用人单位涉嫌违法拒聘。于是,她决定为自己争取权益,将用人单位和医院告上法庭,而省妇联也帮她“做主”,委托法学副教授出庭起诉。
庭审过程中,用人单位却否认因姚依患有乙肝而拒绝其入职。他们强调,公司在招聘时明确要求英语达到专业8级水平,而姚依的英语证书只有英语专业4级和大学英语6级,并未达到公司的要求。姚依提出,她在面试过程中并未被告知这一具体要求,而且乙肝携带并不应该成为拒绝录用的理由。
除了就业平等权的争议,这一事件还暴露出医院在体检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姚依认为,她的个人隐私被医院泄露,对此她向武侯区人社局和武侯区卫生局进行了投诉。
武侯区人社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对用人单位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武侯区卫生局也发现四川华普医院有限公司门诊部存在违规操作,对其进行了警告并罚款1000元,责令其立即整改。
专家指出,入职体检本身涉嫌违法,个人体检属于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知晓。而最终的体检报告应当密封,交给体检者本人或指定人员。
目前,姚依的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她在新的单位等待着这个结果,而社会各界也在关注这个案件的发展。这个事件不仅关乎姚依个人的权益,更是反映了社会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态度,以及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
公司人事专员透露,在姚依面试后,找到了更为符合工作要求的员工。由于岗位急需用人,不得已做出了选择。在庭审的补充说明阶段,被告方代理人之一,同时也是公司人事专员的李女士表示,公司始终欢迎姚依的加入,若她愿意,现在依然可以入职。目前,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此案将在不久的将来进行调解。
一起关于就业平等权和隐私权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起案件中,我省的社会团体积极出庭支持起诉。昨日,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何霞副教授以公民身份坐上了原告席,受四川省妇联的委托,她出庭支持起诉。据了解,这是我省在就业平等权和隐私权的案件中,首次由社会团体出庭支持起诉。
何霞表示,《民诉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等可以支持受损方起诉。这一法规在实际应用中运用较少,仅在消费者维权和环境保护领域开始。她认为,如果在就业歧视等领域也开始这一法规的应用,将更好地保障平等就业权。四川省妇联副主席施克玲也表示,在就业歧视的相关案件中,一些受害者因各种原因不愿维权。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站出来支持他们。目前,这仍是一个阶段,但未来这样的情况将越来越多,并逐渐形成相应的制度。
新闻调查还揭示了一些企业暗查乙肝并催生“代检人”的现象。过去,入职体检乙肝的情况屡见不鲜,许多人因乙肝被拒绝录用。为此,《国家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不能因乙肝病原携带而拒绝录用。仍有企业要求暗查乙肝。记者调查发现,甚至有人因此专门从事“代检”业务。对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表示,单位组织体检本身是正常程序,但泄露应聘者个人信息属于侵犯隐私。国家已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对于特殊行业,单位有权了解员工的健康情况,但必须在合法和尊重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
相关新闻值得关注,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正在受到重视和解决。我们期待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展示自己的才能和能力。我们也应该加强法制建设,让每一位公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