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校食堂监管陷困境 存监管缺位等问题
食药局教育部联合整治学校食堂:监管漏洞与行动背后的挑战
对于广大学生而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关乎着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近期一系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旨在解决这一问题。
近期,江苏省淮安市顺河镇顺河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虽然有关部门在今年3月初已经开展了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但此次事件仍然发生。对此,当地有关人士指出,检查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发现了问题却解决不了。学校食堂的监管涉及多方利益,导致监管力度有限。
营养餐作为学校食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存在诸多安全问题。云南省镇雄县顶拉小学营养餐事件便是一例。该事件暴露出营养餐供应商与学校的责任不明确,食堂建设及从业人员不符合相关规定,物资采购把关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学校食堂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灾区”。
对于学校食堂的监管,目前存在一些问题。消费主体引导难。学生由于年龄原因,辨别能力差,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即使餐饮安全有问题,他们也很少去投诉举报。经营场所进入难。学校管理的封闭性导致学生就餐选择范围受限,加上学生消费能力有限,使得食堂管理者可能在安全软硬件上压缩成本。主体资格认定难。学校食堂、学生餐厅的市场主体资格认定较难,给监管带来挑战。
面对这些挑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是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应对。要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除了加强监管力度,还需要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对食堂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等。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乎广大学生健康和安全,需要、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学生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就餐。此次食药局教育部的联合整治行动是一个积极的开始,但如何确保长效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和实践。从调查情况看,学校食堂的管理主要分两种模式。一种是学校直接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遵循所属单位的管理原则,卫生部门主要关注操作者的健康证明。另一种则是实行承包经营制,考虑到学校食堂庞大的消费群体,经营者从中盈利,理应在食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和食品卫生法的制约下进行。
学校食堂的违法行为查处却困难重重。学校作为一个公益性单位,使得一些食堂管理者在存在安全隐患时存在侥幸心理。学校食堂、餐厅一般由学校职工家属承包经营,与学校领导人或单位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这使得执法人员在查处时面临来自学校的阻挠,甚至以非营利机构为由拒绝工商部门的检查,人为设置监管障碍。
相关人士指出,学校食堂复杂的性质和利益组成是造成监管困难的主要原因。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人们会发现,虽然学校食堂属于学校财产,但其经营大多已承包给个人。承包者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推手。而学校将食堂承包出去也是创收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在绩效工资时代,食堂和商店几乎是学校唯一能支配的收入来源,这使得校方对食堂的重视对象变成了钱,与承包者结成了利益联盟。尽管学校不希望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并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监管制度,但这些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无法有效推行。
对于此类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要从源头上保证供给质量。他建议建立并完善一套责任机制,从食材采购、饭菜制作到午餐发放都要严格规范。家委会的参与也是改善学校食堂管理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学校食堂的整体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其中一个细节就能反映出大问题。比如,在衡水市学校食堂消毒状况调查中,就发现部分学校消毒设施不全、消毒方法不规范等问题。
熊丙奇指出,目前对学校食堂的监管主要由行政力量主导,缺乏多方参与的机制,存在监管缺位、不到位的问题。他认为,除了学校和地方的教育、卫生、质检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外,家长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也至关重要。特别是家长委员会的参与,他们有权要求食堂公开进货渠道与进价,并派员调查食堂的采购与加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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