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步回归公益性
基层医疗机构,扎根于最广阔的民生之中,是行政划分最小级别的医疗守护者。它们不仅仅是县一级的医疗机构,更是那些深入人心的社区卫生医疗站,亦或是医疗救助中心。这些机构,如今在公益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自2009年以来,国家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改革步伐坚定且持续。那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的发布,如同一道鲜明的指令,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将中药饮片也纳入了目录之中。各地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用药习惯,纷纷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至今,已有29个省份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药物种类,平均增幅达到了205种。
去年11月,国家在地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建立和规范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性的文件犹如一场及时的春雨,促使各地开展了新一轮的基本药物采购。与上一轮采购相比,基本药物的价格平均下降了30%。而上海、重庆、云南等七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更是将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到了村庄。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实施,切断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链条,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使其公益性回归。这一改革涵盖了五个方面: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以及长效性的补偿机制。目前,共有2788个县(市、区)核定编制数达114万多人,比改革前增加了近30%。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结构也得到了优化。在补偿机制建设方面,除西藏外,其他省份均已出台了补偿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已基本完成,新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未来的医改之路,仍然任重道远。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新机制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将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为构建健康中国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