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家组织获准人体器官捐献 首批55名协调员
近日,广东省卫生厅在官网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关于做好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内容关乎人体器官捐献的获取与组织分配,旨在规范流程并保障相关工作的公正公开。
通知中,广东省卫生厅公布了6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名单,这些组织涵盖了全省所有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16家医院。这一举措体现了广东省对于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的重视,以及对生命尊严的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不仅公布了OPO名单,还首披了首批通过考核的55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名单。这些协调员在器官捐献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负责发现潜在捐献者,协助完成相关法律工作,并在捐献过程中提供见证和帮助处理善后事宜。
这份通知还明确规定了各OPO的服务范围,并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向非指定的OPO转介潜在捐献人。省卫计委将成立专家组,独立开展捐献人生命状态的判定工作,确保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更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设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如果OPO在一年内未开展捐献器官获取工作,将可能面临服务范围被合并或缩小的警示;如果警示后半年内仍无进展,将取消其服务资格。这一规定无疑为OPO的工作设立了明确的责任机制。
在器官分配方面,广东省内的所有器官捐献都必须通过统一的分配系统进行分配。这一举措确保了捐献器官的公正、公平分配,维护了每一位捐献者和接受者的权益。
此次公布的6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名单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及中山市人民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这份通知的发布不仅规范了广东省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更是对生命尊严的尊重与呵护。它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的渠道,让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为社会注入了正能量。(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