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小心药品“中暑”失效
药品安全与储存:不只是危言耸听,更是关乎健康的现实话题
药品,这个关乎我们生命健康的物品,其储存条件你是否关注过呢?在炎炎夏日,你是否想过那些摆放在货架上的药品是否正在经历“中暑”的危机?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药品的储藏温度一般分为三类:常温、阴凉处和冷处。常温指温度在10℃至30℃之间,阴凉处则是不超过20℃,冷处要求在2℃至8℃之间。在实际生活中,一些药店往往直接将药品摆在货架上,忽视了药品的储存要求。在夏季高温天气,这样的做法无疑让药品面临“中暑”失效的风险。
不少市民在购买药品时,会发现药品说明书上明确标明了贮藏要求。例如,浙江电子科技大学的陈老师在高沙一家药店购买了一瓶眼药水,但她在使用几次后发现,该药品的贮藏要求是密封并置阴凉处(不超过20℃)。陈老师担忧的是,药店内的温度可能超过了这个标准,虽然这瓶眼药水没有过期,但她担心药品长期没有按标准温度贮藏会出现问题。
实际上,许多药店并未严格按照标准储藏药品。记者在下沙的一些药店调查发现,不少药品都标有“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却与其他药品一同摆放在了室温明显高于规定温度的地方。甚至有些药店虽然设有冷藏柜,但冷藏柜里摆放的却是饮料,而不是应该冷藏的药品。
医生们表示,未按要求贮藏的药品,其药效肯定会受到影响,甚至副作用会增强。如果长期保存在超温环境下,可能导致药品化学结构发生变化、有效成分浓度降低,严重影响药品的疗效和缩短药品的有效期。
去年开始执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提出,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阴凉区,对需要冷藏的药品进行冷藏。这是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但仅仅依靠药店的自觉遵守是不够的,我们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药品安全知识,了解药品的储存要求,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我们不能忽视药品的储存问题。因为这不仅关乎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更关乎我们的生命健康。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个问题,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权益。如何妥善保管药品:为市民提供冰箱储存方案
药品作为关乎健康的特殊商品,其储存环境尤为重要。许多市民在购买了可靠放心的药物后,却忽视了药物的储藏环境。近日,记者在下沙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发现他们多数表示从不注意药品贮藏条件,一般都是将药品带回家放入小药箱,使用时再取出。
对此,市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强调,药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说明书要求。夏季室内温度较高,药店及市民应采取有效措施,把需要在阴凉处保存的药物放入冰箱的冷藏室。对于那些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如维生素、注射剂、硝酸甘油等,过高的温度会导致其变质,药效降低。
那么,哪些药品需要冷藏呢?市民可以根据药品的说明书来判断。具体来说,以下药品在夏季需要特别关注冷藏问题:
1. 维生素C、鱼肝油滴剂等,需密封保存,避免氧化失效;
2. 红花油、碘酒及其他含酒精的制剂,需密闭保存,以防挥发;
3. 阿斯匹林、维生素B1、葡萄糖酸钙及一些含糖多的糖衣片、胶囊剂,需在干燥、低温情况下保存,避免融化、潮解;
4. 胰岛素、丙种球蛋白及各种生物制剂,必须低温保存;
5. 氨茶碱、维生素C、硝酸甘油及各种针剂,须在暗处保存,避免光线作用导致变质;
6. 滴眼液、滴鼻液、滴耳液、洗剂和漱口液等液体药品,夏季最好放入冰箱,以防高温导致变质。
市药监局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药品过期后可能发生变化,但老百姓自己是很难判断的。遇到药品无效的情况,应及时停止用药。服用过期药品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正确储存药品至关重要。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关注药品的储存环境。遵循正确的存储方法,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毕竟,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