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夫妇5个月制售地沟油千余吨被判刑
今年三月,位于南方的某炼油厂正式投产,大量购进来自湖北、河北、江苏等地的原料进行加工生产。至八月,已生产超过一千吨的地沟油,全部销售给辽宁、河北等地的食用油生产商和销售商。这些商家再将地沟油转售,或者按一定比例掺入豆油等食用油中进行销售。
最近,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警方经过深入调查,成功破获了一起制售地沟油的大案,抓获了十九名涉案嫌疑人。其中包括炼油厂的老板张宗祥、肖四娟夫妇,原料供应商赵军迎,以及打工者刘跃强等。十一月二十八日,其中十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罗庄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另五名则在十月二十一日被逮捕。
张宗祥、肖四娟夫妇原本是罗庄区的普通村民,曾通过房地产和地皮生意赚取巨额利润。在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后,他们开始寻找新的商机,最终选择了地沟油行业。从2007年开始,他们先后建立了多个工厂,从最初的牛羊油收购倒卖,到后来的鸡鸭油加工,再到专门生产地沟油。
张宗祥夫妇的南厂自今年三月投产以来,短短几个月内就生产了超过一千吨的地沟油。这些地沟油的原料主要是质量较差的牛羊脂肪、鸡肠鸭肠提炼的油,甚至包括从火锅底料和泔水中提取的油。经过一系列工序的加工后,这些油变成了色泽清亮、味道轻微的地沟油。
罗庄分局根据线索展开缜密侦查,于今年九月将张宗祥夫妇及其他涉案人员抓获。与此许多食用油零售商也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逮捕。其中一位被逮捕的零售商王强在接受检察官询问时坦言,“地沟油比市场上的豆油便宜,掺入豆油中能赚取差价。反正很多人吃也没问题。”
同样被逮捕的原料供应商赵军迎,在江苏省东海县也从事地沟油生意。他看中了地沟油的利润,开始从事地沟油原料和地沟油的贩卖。对于赵军迎来说,只要能赚钱,哪怕是地沟油,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出售。
这起案件的曝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再次产生了担忧。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为了我们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应该更加关注我们所食用的食品的来源和品质。在经营之初,赵军迎与张宗祥、肖四娟夫妇一样,投身于饲料和化工用油的生意。他顺利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专注于非食用油的经营。2010年8月的一个寻常日子,赵军迎在搜集供货信息时,注意到了张宗祥、肖四娟夫妇以高价收购地沟油原料的消息。他主动与肖四娟取得联系,经过洽谈,二人确定了合作关系,开始供应鸡鸭油和火锅红油,这一合作一直持续到今年7月。
命运似乎在今年对赵军迎开了个玩笑。张宗祥、肖四娟夫妇在9月28日被执法机关抓捕后,公安机关在追查地沟油原料来源时,也顺藤摸瓜将赵军迎牵涉进来。面对侦查人员的追问:“为何要与肖四娟合作?”“是否知道肖四娟用废油生产食用油并出售?”赵军迎坦承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他表示,肖四娟生产的油质量看似不错,可以掺入真正的食用油中出售,而他并不关心油品的质量问题,只看重肖四娟给出的高价。他也清楚这些油对人体健康有害,因为原料都是废弃的油脂。平时他自己都是压榨花生油来食用。
10月21日,赵军迎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准逮捕。据办案检察官王雯雯介绍,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明确的定义。如果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掺了有毒、有害原料的食品还进行销售,就构成了此罪。而“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指的是那些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对人体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并损害健康的原料。虽然张宗祥、肖四娟夫妇生产地沟油使用的原料如火锅红油等在最终产品中没有直接掺入有毒原料,但他们使用的全部都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且他们将用这种原料生产的地沟油进行销售,因此同样构成了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赵军迎明知情况却还是帮助加工,他与张宗祥夫妇共同构成了此罪的共犯。这一案件不仅揭示了食品安全的严峻挑战,也引发了人们对产业链上游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