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医改不如不改 改后还是超国民待遇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步伐的推进,公费医疗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透露,今年将有更多中央单位公务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体系,标志着公费医疗改革已接近尾声。目前,内地已有超过八成的省份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
随着公费医疗的退出,的财政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这一制度的改革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的一系列决策。尽管为改革付出了高额的资金成本,但公务员所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仍可能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即从财政直接支付转变为通过医疗保险来承担。以北京为例,改革公费医疗涉及数十万人,为此投入巨大。这一改革使得在未来无需再为“公费医疗”这一无底洞投入大量资金,只需承担医保统筹基金的一部分费用。
公费医疗制度的建立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那时的中国城市医疗体制主要由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组成。这一制度的主要问题是医疗费用由国家和企业承担,个人无需付费,导致了过度医疗现象的出现。一些通俗的说法如“一人得病,全家吃药”、“小病大看”等,生动描绘了这一问题。长期以来,由于财政负担过重,各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和约束机制以节约开支。这些措施的实际约束力并不强,依然存在着大量过度医疗的现象。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运行长达四十多年后,随着国企改制的推进,城市职工医保制度得到了快速发展,而公务员等人群的公费医疗改革则相对滞后。尽管一些地区出台了约束机制以控制公费医疗开支,但由于制度设计上的弊端,如花费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比例越低等,“小病大看”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一些医疗单位为追求利益,大量经销贵重药品和进口设备,加剧了社会不公和财政压力。
公费医疗彻底取消并入医保体系是财政压力和社会不公逼出来的改革。公开数据显示,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众多,人均医疗费用较高,给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公职人员与普通职工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待遇不公也日益凸显。改革后,将更多地借助医保体系来承担医疗费用,减轻财政压力,实现社会公平。这一改革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继续享受补充保险的优势
在北京市城管局工作的张勇(化名)向《投资者报》透露:“改革后,我们与普通职工一样持有社保卡,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都相同。”他进一步分享说,此次改革带来的显著优势是,不再局限于单位指定的单一医院,而是可以在全市的19家A类医保定点医院自由选择四个。更重要的是,通过持卡就医可以实现即时结算,免去了自己垫付医药费的繁琐。每月需要扣除一定的费用,医保起付线以下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担。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表示,为了顺利推进改革并确保原公费医疗享受人群的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公费医疗人员并入职工医保后,仍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市财政将为原公费医疗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自付费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北京市政协一位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消息,他告诉记者:“确实有补充医疗保险的存在,缴纳的数额并不大,而且许多企业也会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
对于参保费用,北京市市属单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按月缴纳。单位缴纳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含1%的大额互助资金),个人则需要缴纳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和3元大额互助资金。与普通职工医保不同的是,单位还会为职工额外缴纳3%的补充医疗保险,这也使得二者在医疗待遇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仇雨临教授强调:“公费医疗改革并不是要降低谁的待遇水平,而是为了给职工提供更加全面和充分的医疗保障。”仇教授进一步指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工资收入紧密相关。对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普遍高于企业职工的情况,单独降低医疗待遇并不现实。一位通过公开考试成为公务员的大学生或研究生,在人力资本的投入上远高于一些企业职工,他们享受较高的医疗待遇也是应当的。
对于公费医疗人群参保后仍能享受比普通职工医保更高的特殊待遇,仇雨临教授认为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他强调,改革应该看到并轨在制度层面的进步。尽管我国医改主要针对医院,但这次针对公务员的改革让人们看到国家也在关注公务员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这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种积极的改变。这次的改革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