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或破冰 业内吁先试点再推广
随着医药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售处方药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国家对此一直持谨慎态度,过去完全禁止网上销售处方药。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似乎预示着这一禁忌即将被打破。
该《意见稿》对于网上药店的经营资质做出了明确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况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值得注意的是,药品生产企业及批发企业不得直接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处方药的网上销售问题。《意见稿》明确指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需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这一新政策一旦实施,无疑将对医药电子商务产生革命性的影响,但同时也给实体药店带来了挑战。在长沙,数十家行业协会组织及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就《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研讨。
一直以来,国家出于用药安全考虑,对互联网售药有着严格的规定。而在过去的禁忌中,处方药是完全禁止在网上销售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这一禁令的松动。这让许多长沙市民表示关注,他们更倾向于通过医生开具处方,并在正规药房购买药品。
参加研讨会的代表们普遍认为,药品是特殊商品,保障用药安全是首要任务。他们担心,如果降低网上药店的准入门槛,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运输条件将难以保证,这将直接威胁到药品的内在质量。当前普通快递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条件还达不到药品配送的要求,药品在配送途中的风险也难以控制。
他们还指出,现阶段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并未与外界全面联网,处方外流存在体制障碍。网上药店在获取处方时,只能通过视频、传真等方式传递纸质处方并进行审核,这使得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难以鉴别,监管难度加大。
新政策的实施将带来一系列的变化和挑战。各地区在放宽网上药店准入标准后,监管要求也将存在差异。网上药店的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可能会出现某些地域集中扎堆的情况。如何确保用药安全、如何规范网上售药行为、如何加强监管等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近年来,网上药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它们以较低的门槛进入市场,与其他实体店进行药品销售竞争,这无疑给实体店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影响了实体店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业内专家对此持谨慎态度,他们主张先试点再推广。鉴于各国对网上售药的态度各异,我们应结合国外互联网药品监管的三大模式美国的“多元主义”、英国的“法团主义”和德国的“国家主义”进行深入研究,取长补短。这三种模式均存在各自的优缺点。例如,美国的模式虽然重视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但难以在事前发现互联网药品安全风险;而英国的模式则存在政企关系过于紧密的问题,可能导致产业界对监管部门的“俘获”。
在此情况下,专家们建议对网上销售处方药采取审慎的态度。他们认为,应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规范准入管理、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记录的网上药店作为销售处方药的试点企业。首批试点品种应选择安全性、稳定性好,不易导致滥用的处方药。而一些特殊药品,如含类药品、注射剂、对储存有特殊要求以及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品种,则不宜纳入网上销售范围。
职能部门在此过程中应做到“放管结合”。无论是借鉴国内现实情况还是国外经验,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放开网上药品销售限制。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促进和监管网上售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我们还应关注相关新闻动态,及时了解国内外互联网药品销售的新趋势和新政策,为网上药店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毕竟,网上药店的出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积极应对,而不是回避。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