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九龙治水”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变革是刻不容缓的。曾经的“九龙治水”模式,虽然各部门各司其职,但却导致了监管漏洞、盲点和交叉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现在明确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标志着从“九龙治水”向“一龙治水”的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建立最严格的管理制度的精神。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通过以来,一直在不断细化和深化,旨在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处罚额度过轻,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未能设定法律责任,这不足以对违法者构成有效威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食品安全法在2014年6月23日迎来了大修。修订的草案重点加大了问责机制,并建立了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管理。众所周知,刑罚是实现监管目标的重要手段,对于一些重大责任事故,必须有重典来匹配。
一些地方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原因之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的行政责任,如果发生了重大问题,不仅公务人员可能面临开除,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企业的经营者,如果发生严重问题,直接吊销许可证,甚至可能面临终身禁入食品行业的惩罚。这一标准甚至高于一些发达国家。
规定还列出了十三种违法情况,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用病死的畜禽肉生产食品等,可以处货值的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这一修订加大了食品安全检查、处罚的力度,把此前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内容通过法律的形式具体化,强化了责任,要求地方负总责。
曾经的“九龙治水”监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但现在我们已经告别了这种模式。食品链上的各个环节现在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形成了“一龙治水”的格局。这一变革旨在消除部门之间的监管盲区,确保权责分明、无缝衔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曾面临各部门职责不清的情况,这导致很难做到无缝对接。草案的规定旨在真正厘清责任与权力,从制度上对此进行完善。草案还规定上级负责对下一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地方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体现了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从制度上完善了监管体系,旨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为社会和时代的必然趋势,建立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已然成为了民心所向。这项制度的构建不仅是为了满足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更是小康社会基本条件的必然要求。这一观点在的法律修订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强调和传递,其重要性已经深入人心,为全社会所共识。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晨光教授表示赞同。他认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是社会和时代的要求,也是民众对食品安全保障的迫切需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构建一个从到社会组织,再到社会第三方和消费者个人的联动监管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是我们法律修订过程中应当努力追求的目标。只有形成了社会共治的监管网络体系,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
想象一下,当这样一个全面的、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建立起来后,食品安全的保障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以及消费者个人都将参与到这一体系中来,共同为食品安全把关。这将是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进步,也是民众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体现。我们期待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地实施,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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