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公众因大气污染受害可索赔

健康快乐 2025-04-16 06:19健康新闻www.zhongliuw.cn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二审聚焦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二审。此次审议标志着本市对于空气质量治理的决心愈发坚决。此次修改取消了罚款上限,并赋予受害者索赔权利,同时规定了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的严格追责。

备受瞩目的二审稿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新增了“公共治理”章节,明确了、企业、公众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权利、义务。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共进行了10项修改完善,条文数量从96条增至130条。

一、聚焦公共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并非个别人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这是社会各界在意见征求过程中的普遍共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表示,为了更有效地防治大气污染,建立公共治理机制尤为重要,因此在章节结构上特别增加了这一内容。

二、职责凸显

在公共治理中扮演着主导角色,对空气质量负总责。新草案明确了的防治责任,并增加了四项内容,共计承担16项具体防治责任。其中包括保障财政投入、统一信息公开、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和完善举报制度等。尤其是环保部门,需建立监测网络,统一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在面临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方案并告知公众。还需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防治规划的完成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企业责任明确

针对企业排污问题,新草案明确了单位环保责任人,确保企业排污时能找到相应的负责人。单位需遵守排污标准和总量指标、承担防治污染、自动监控等职责。新建项目在环评未通过的情况下,不得开工建设。

四、公众参与显重要

公众参与是此次修改稿的亮点之一。因大气污染受害的市民可提出赔偿,这一规定无疑提高了公众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参与度。公众也有权对环境污染进行举报,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总体来说,此次《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二审稿在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更为严格和明确的规定,旨在更好地保护北京的空气质量,实现全民参与的大气环境治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议增订8项环保法规条款】

近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议在即将修订的环保法规中新增八项重要条款。这些条款旨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诉讼赔偿权利,并强调公民及组织的环保义务与责任。这一提议反映了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以及对公民环保权利的有力保障。

在广泛征求专家和市民意见的过程中,大气污染损害索赔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新法规明确规定,公民有权依法要求排污方承担侵权责任,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这不仅是对受害者权益的维护,也是对环保责任的有力追究。

修改稿还详细规定了公民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公民有权要求市和区县及环保部门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突发事件及行政许可、处罚、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等信息。这一条款的增设,增强了公民对环保工作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针对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新法规加大了处罚力度。在一审中,露天烧烤最高罚款2万的规定已经引起社会关注。而在二审中,该罚款力度进一步升级,不设上限。新法规还扩大了适用加倍处罚的范围,将机动车排放超标、未进行定期检测等行为也纳入其中。这是为了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使“违法成本高于违法获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也被明确。对于接到污染举报不依法查处、应公开信息不公开、截留挪用排污费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无疑为环保责任的落实提供了法制保障。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将成为国内首个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而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它反映了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对公民环保权利的重视与保障。我们期待这一法规的出台,能为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持,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来源:北京晨报)更多精彩内容,请浏览官方网站以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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