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思燕否认收到律师函 黄奕-快递显示已签收
近期,黄奕与霍思燕的新片备受瞩目,但让她们频频占据头条新闻的不是影片本身,而是由两段“风花雪月”引发的公开骂战。这场纷争在26日黄奕工作室发出的一纸律师声明后似乎划定了界限。昨日记者的两次采访却使事件显得扑朔迷离,仿佛陷入了罗生门。
霍思燕的经纪人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颇为惊讶,他表示:“奇怪,我们根本没收到律师函。”全国各地的娱乐媒体也收到了黄奕工作室的电子邮件声明,声称霍思燕的微博言论已经对黄奕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害。声明中进一步指出,律师函已于26日上午被霍思燕的家人签收。但刘先生表示,他对此一无所知,甚至霍思燕本人、家人及经纪公司都坚称未曾收到任何律师函。
与此相对的是,黄奕工作室的负责人刘先生则坚称:“据律师事务所反馈信息,律师函已经送达两个地址之一,其中一个快递信息显示对方已经签收。”尽管律师函并不等同于诉讼程序,但他们已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来删除微博言论并道歉。刘先生表示:“如果对方一直没有反应,我们会根据律师的建议考虑是否进入诉讼程序。”
这场风波中,黄奕虽忙于电影宣传,但对此骂战带来的影响并未过多回应。刘先生说:“律师函里的态度就是黄奕本人的意思,她不会让这件事影响自己的工作,已交给律师处理,无需过多分神。”他也表示黄奕的心情并未受到此事的影响。
从法律角度上看,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的崔芊律师表示,律师函只是当事人通过律师传达的单方主张,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作用。对于黄奕提出的名誉权侵犯问题,崔芊指出,霍思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怀疑他人通过网络发布言论黑她并不构成名誉侵权。但如果霍思燕公开发表指向性攻击对方的言论且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就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如今,这场风波似乎还未平息。不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希望两位女星能够理性处理纠纷,以和为贵。毕竟,她们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注重自身言行对社会的影响。我们也期待她们在未来的演艺道路上继续展现出更多的精彩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