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乙肝患者在日企业遭歧视

健康快乐 2025-04-12 20:27健康新闻www.zhongliuw.cn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国曾对乙肝患者采取了歧视性的措施。随着国家的政策调整,乙肝患者得以重返工作岗位,许多国内企业也开始摒弃对乙肝患者的歧视。外国公司在这方面的做法却令人遗憾他们敢于辞退乙肝患者。

让我们关注一位名叫安熊(化名)的先生的遭遇。在一次体检中,他被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随后被公司要求回家休养,直到转阴后才能重返工作岗位。尽管安熊多次强调,日常接触并不会造成乙肝传染,且不影响正常工作,公司依然坚持让他回家休养。安熊无奈之下,选择了离开公司,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安熊在北京奥吉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销售工程师。这家公司是一家日资企业,经营医疗器械。安熊于2011年5月加入该公司,同年9月,他参加了公司统一组织的体检,其中就包含了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公司未经安熊同意就私自查看了他的体检报告,随后告知他无限期回家休养。对于公司的这一做法,安熊表示非常不解和不满。他强调,乙肝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并不会造成传染,但公司依然坚持让他回家休养。安熊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他的平等就业权、隐私权和人格权,因此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8万余元。

在庭审中,安熊提供了两段与公司交涉的谈话录音,以证明公司是因为他的病情而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此予以否认,认为安熊是主动提交离职申请的。一审法院认为,安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因此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判决,安熊的代理人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判决书缺乏对证据的分析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分析,直接出具“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认定是不妥的。他们已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事实上,在我国,乙肝患者在大部分公司仍然受到歧视。一旦有人被查出患有乙肝病毒,虽然公司不会明令辞退,但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变相辞退这名乙肝患者。这已经成为了国内的不成文规定。这一问题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以保障乙肝患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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