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大病纳入大病保障,你怎么看?
关于农村医疗保障重大调整:大病保障成焦点
近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再次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从2013年起,该保障制度的重心将明显向大病转移,旨在有效缓解乃至遏制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峻问题。其中,胃癌、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被全面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此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在全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新农合大病保障计划自2010年6月启动以来,一直聚焦于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因重大疾病导致的经济负担。国家医改以来,新农合在逐步向大病保障倾斜,特别是对于家境贫寒的农民,给予更多的关注。除了提高报销标准,更有肺癌、胃癌、终末期肾病等20种疾病被明确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困难农民除了可以享受高比例的报销外,还将额外获得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综合起来,报销比例不会低于90%。
新农合基金在为农民报销大病医药费的过程中,对医院的用药和治疗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从而确保农民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农民自身承担的医疗费用减少,不仅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减少了医院对病人欠费的担忧,使医院能够更专注于提高服务水平和相关技术。显然,这一政策对农村地区的广大患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
将胃癌等大病纳入大病保险无疑是一项利民的好事,但如果不能尽快出台这20种大病的诊治规范和临床路径,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病种费用支付制度,可能会导致医保资金迅速耗竭。当前最迫切的是将大病保险政策切实落实到每一位农村患者和儿童身上。医疗新政必须迅速实施,否则会让更多的大病患者承受病痛的折磨。
有关部门应加快行动,使20种大病纳入大病保障的政策得以落实。不完善的医保制度亦需得到完善,防止不良之徒或少数当权者钻空子、占用和浪费医疗资源。医保政策应更加规范、合理,确保无论贫富,在大病面前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公正、有效的医疗体系的建立,为所有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