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户籍新政
随着时代的发展,户籍制度改革正迈入新的篇章。在多地,这一改革已经进入深化阶段,以城乡流动便利化、落户门槛降低及服务效能提升为核心,展现出新的动态。
一、城乡双向流动破冰
城转农通道正式开放,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退役军人、农村籍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直系亲属等四类城镇户籍群体,如今可以申请迁回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申请者需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村集体表决同意。这一变革让权益保障与限制并存,迁回者可恢复土地承包权、集体资产分红及宅基地申请权,但已分户或涉及父母房屋违建者则无法继承宅基地。部分试点地区如湖南、浙江等地,已经开始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如“两栖人口”及土地整合纠纷等。
二、落户门槛全面放宽
城市落户条件正在简化。多地已经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对于300万至500万人口城市的落户条件也全面放宽。特大和超大城市则在优化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名额限制。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成为主要积分依据,这让更多人有了落户的可能。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等特定群体的政策倾斜也显露出改革的温度。部分城市如青岛,甚至允许租房落户,取消学历、年龄限制,只要租赁备案房屋即可办理。
三、户籍服务效率飞跃
户籍服务正在提速。高频业务如直系亲属市内迁移、户口注销、婚姻状况变更等已实现全市通办。简化材料提交流程,部分地区甚至推行“线上零材料回迁”,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公共集体户也在扩容,放宽人才市场、乡镇(街道)设立集体户限制,便利无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四、区域协同创新
推动都市圈或城市群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是改革的一大亮点。这促进了人才跨区域流动,如长三角地区试点的社保缴纳年限跨省折算,彰显了改革的决心与智慧。
五、配套政策保障
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消除人才流动障碍,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明确“实际居住”认定标准,防范集体表决暗箱操作,确保改革公正公平。
此轮改革以打破城乡壁垒、降低落户门槛和优化服务为核心,旨在缓解城乡资源错配问题,促进人口与产业合理布局。短期内需关注地方执行差异及权益落地的实际效果,而长期来看,这将助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为我们的社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