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农民工拿不到钱 老板是县人大代表

生活知识 2025-04-18 02:17生活知识www.zhongliuw.cn

引言

农民马家驹,手持胜诉判决,却拿不到钱。他的人生,仿佛陷入了一场无尽的追讨之中。从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上安恬村出发,他踏上了为家乡人民讨回公道的漫长旅程。

历经七年,讨债未果

时间回到2004年,马家驹和同村的乡亲们一起,带着满腔热血和期待,到河北省邯郸爱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打工。他们签订了合作协议,主要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公司的工地负责人马清强以资金紧缺为由,向他们借钱。出于信任和帮忙的心态,他们借出了自己的积蓄。

此后,马清强多次向他们借钱。马家驹发现,马清强的态度逐渐变得强硬,甚至带有威胁。为了拿回借款,他们不得不向亲朋好友借钱,甚至尝试银行贷款。最终,他们借给爱民公司100多万元。

官司打赢,执行却成难题

当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出现问题,楼盘停工时,他们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妙。经过几次交涉无果,他们于2005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官司打了几年,但他们最终胜诉。

手持胜诉判决的马家驹并没有拿回那100多万元。爱民公司的法人代表李风民是河北省魏县的人大代表,这给他们追讨欠款带来了困难。

法院坦言“执行难”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马家驹多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反映情况,但始终未果。法院表示,由于李风民是人大代表,他们的权力有限,无法执行拘捕。

那么,人大代表就能躲避法院的执行令吗?对此,法院方面表示,他们曾提供可供执行的资产,包括现金和建筑设备,并进行查封。但由于施工队在外地,执行存在困难。李风民的人大代表身份给他们追讨欠款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马家驹的遭遇让人深感同情。他们为了讨回公道,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价。面对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着困难。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和执行的思考。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大执行力度,让法律的公正得以真正体现。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人大代表的特权与执行力:一则关于拒执案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第三十二章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享有特定的保护,非经相应级别的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不得对其进行逮捕或刑事审判。在实际操作中,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执行却往往面临诸多挑战。

这起由河北省挂牌督办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李风民作为当事人,其人大代表身份为案件的解决带来了复杂性。沧州中院在处理过程中,已向邯郸市人大、及魏县人大发出了建议函和司法建议,希望能取消其人大代表资格,以助于案件的执行。

但魏县人大在接收了沧州中院的复函后,并未正面回应,而是表示案件需要进一步商榷,并拟将其列入下次人大常委会议题。对此,邯郸市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李风民已不再列入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名单。而魏县人大则表示,李风民的代表资格已被停止,接下来将根据法院的判决执行。

那么,人大代表是否享有法律特权?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洁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根据《代表法》,人大代表主要享有会议期间的言论免责权,若涉及逮捕则需要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但此案主要是财产执行,不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不应该需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异地执法容易遭遇地方保护主义的挑战,需要多方配合。

目前,李风民的行踪尚不明确,无论是魏县人大还是沧州中院,均表示无法联系到其本人。对此,沧州中院已采取进一步行动,计划将案件移交给邯郸中院执行。而对于未来,相关人士表示将依法处理,如果代表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违反法律,也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个人的权益,更是对人大代表特权与执行力的一次现实考验。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平衡人大代表的权益与案件的公正执行,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这也对司法机关如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法律执行的公正性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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