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孩腹痛被诊所做3个妇科手术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午后,小静因腹痛来到昆明市官渡区的一家诊所。这个年仅15岁的少女,本应是青春洋溢的年纪,却因某些难以启齿的妇科疾病困扰不已。她的经历,让我们不得不再次关注未成年人手术的相关问题。
在诊所的诊疗过程中,小静道出了她的难言之隐,两年前的一次流产手术给她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这次,她再次面临妇科手术的困扰。医生在检查后告诉她,她患有白带增多和宫颈糜烂等疾病,需要立即手术。面对医生的严肃态度,小静的心情愈发紧张。在电话铃声响起时,医生不允许她接电话,说是为了避免影响检查和治疗。经过一系列手术操作后,小静被推出手术室。但术后的疼痛与流血不止让小静倍感恐惧,短短时间内便瘦了许多。
得知女儿的情况后,朱女士心如刀绞。她愤怒地追问诊所为何在没有家长签字的情况下进行手术。诊所负责人回应称:“这种微创手术无需签字即可进行。”但朱女士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她认为无论手术大小,未成年人的手术必须有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法律专家也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手术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和签字。这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措施。诊所方面的做法显然存在不妥之处。对于小静来说,这次手术不仅给她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还可能对她的心理造成长期的阴影。
回想起整个事件,我们不禁要问:在面对未成年人的健康问题时,我们是否应该更加谨慎?医疗机构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未成年人进行手术,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应该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医疗鉴定:病历背后的故事
3月13日,朱女士怀揣着忧虑来到官渡区卫生局进行咨询。随后,她匆匆赶回诊所,与诊所负责人一同前往昆明市某鉴定中心。当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小静的病历时,朱女士却无奈地表示:“我们没有病历。”工作人员疑惑地指出,没有病历如何进行手术,又如何进行鉴定?这时,诊所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尽快准备病历。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昆明市医学会。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要进行医疗鉴定,必须有病历本。如果病人目前正在治疗期间,我们可以建议他们在治疗结束后再来。”当前,小静正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表示她患有严重的盆腔炎,需要住院接受打针和治疗。
记者在诊所见到了负责人刘女士。她透露:“我们已经为小静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用。”刘女士还讲述了小静来诊所就医的情况。当时,小静自称已满17岁,但因带的钱不够,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为她进行了手术。至于病历本的问题,刘女士坦诚地表示:“病历是后来补的,我们是一家门诊。”
官渡区卫生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介入调查。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周小姑娘和她的母亲来到卫生局,诊所的医生也一同前来。小姑娘表示肚子疼,诊所为其做了手术。我们已经要求诊所负责人带小静到云大医院治疗,并要求诊所提供病历、补充门诊记录。治疗结束后,我们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针对此事,律师也给出了专业意见。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的付庭燕律师表示,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院工作制度》的规定,手术是一种风险较高的医疗行为,必须在术前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小静所接受的手术不属于紧急手术,必须经过家属签字方可进行。如果诊所未经监护人同意就进行手术,医院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如果手术过程中对身体造成影响,还需要通过司法机关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这个故事背后涉及到医疗鉴定的复杂流程和法律规定。在医疗行为中,病历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它记录了病人的病情和医生的治疗方案。也提醒我们在进行医疗决策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新闻,请阅读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