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肾团伙落网:2年非法买卖肾脏31个获利150万
黑暗中的肾脏生意:扭曲供需下的非法交易链
曾经繁华一时的广东公司老总陈锋,如今深陷囹圄。他不再是商界精英,而是人体器官黑中介的一名罪人。在两年间,他与同伙们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非法买脏31个,获利超过150万元。最近,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涉案的陈锋等12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九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这是一桩畸形的生意。陈锋长期经销肾移植抗排斥药物,深知肾脏移植市场的供需失衡。当得知广州某医院肾脏移植科医师朱某因缺乏而无法满足病患需求时,他便心生一计。陈锋承诺提供医院所需的,并与朱某达成了每个肾脏11万元的收购价格。
为了实施这一非法交易,陈锋与关某联手合作。关某负责圈养供体并联系医护人员进行肾脏摘除手术,而陈锋则负责将摘除的肾脏卖给朱某。在广西兴安的一次尝试中,他们成功地进行了三例肾脏摘除手术,陈锋从每个肾脏中获利丰厚。
随着网络的普及,陈锋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与左寒冬通过网络取得联系,将这一非法交易扩大到了江西。左寒冬曾是一名供体,曾卖掉自己的一个肾脏。面对利益的诱惑,他思想发生了“变异”,与陈锋合作,承诺提供。在南昌,刘永东、陈通等人组成了买脏的黑中介,分工明确,甚至联系了一家民营医院的股东和医师,利用该医院进行非法手术。在短短四个月内,就有23名供体在这家不具备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资格的小医院接受了肾脏摘除手术。其中一名受体罗某为此支付了巨额费用。被摘除的肾脏通过黑中介被运送到广州或其他地方进行非法交易。
这是一条扭曲的供需链,催生了一出出卖人体器官的黑暗生意。在这起案件中,不仅有贪婪的生意人,还有丧失职业道德的医师和护士,甚至包括曾经的供体自己也沦为利益的俘虏。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对非法器官交易的严厉打击,也是对道德和法律的警示。如何平衡器官供需的矛盾,保障病患的权益,仍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