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必须“零容忍”
食品安全,关乎全民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大议题,于6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加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再次受到热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发出了强烈的声音,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广大群众心声所向,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这场关乎食品安全的战斗,更是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会议上的重要批示强调,要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食品安全问题。我们需要以新食品安全法为准则,推动食品安全规范的创新和实施。这需要全面落实企业、和社会各方的责任,同时完善监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和思路。基层是这场战斗的主战场,我们需要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坚决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也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都严格依法执行。他也强调了生产经营者、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性,并强调了源头防范、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重要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也强调了保障食品安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他指出,虽然近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仍然频发。为此,他需要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他强调了源头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同时他也提到了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具体措施。
此次会议强调了法治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根本作用。我们需要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要尊法用法守法,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法治化水平。这是一场关乎全民健康与生命安全的战斗,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和动态,也值得每一个人关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