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儿子在盒马摔倒没人扶妈妈砸店
湖南长沙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在盒马鲜生超市的欢快奔跑中,不幸摔倒。这起看似意外的事件,却引发了一场关于责任与维权的讨论。
那天,阳光灿烂的2024年10月19日,男孩在超市的宽敞走道上一路嬉戏,却不慎滑倒。这次跌倒让他短暂失去了意识,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多处损伤、脑震荡以及右侧顶部头皮血肿”。面对这样的意外,男孩的母亲心痛不已,她认为超市方面在关键时刻并未及时伸出援手,态度冷漠。愤怒之下,她于11月9日前往门店,采取了过激的行动打砸商品,要求超市承担责任。
关于责任的划分,存在多方面的争议。
从超市方面来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超市有义务保障顾客的安全。如果超市能够证明他们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措施,比如保持地面清洁干燥、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等,那么他们可能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超市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处理,那么超市方面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家长指责超市未及时救助,但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并没有强制救助的义务,只需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协助。
从家长的角度来看,他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应该有效约束孩子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尤其是在购物时确保孩子始终在视线范围内。这次事件的起因,可能就是家长疏忽大意,未能有效看护孩子。更糟糕的是,家长采取了过激的维权方式打砸商品,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
而对于男孩自身来说,作为一个已经具备基本安全意识的11岁儿童,他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公共场所奔跑中摔倒,应该被视为一种自主行为的风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意外导致的结果极其严重且让人心痛。
此外在法律和社会舆论的评价上大众普遍认为家长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维权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维权极端的行为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法律风险中而超市方面也表示愿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责任并通过协商找到解决的办法毕竟事件的最终解决还需结合具体证据如监控录像现场环境等来判定超市的过错程度这样才能达到公正公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