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改革进入深水区控费降价全面推进
医药改革持续深化,控费降价全面推进,医保目录准入价格谈判启动
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启动了医保目录准入价格谈判,这是医药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通过市场换价的方式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与此“4+7”全国扩围已经逐步进入落地阶段,今年年底前,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全国扩围将全部落地,进一步扩大了集中采购规模,药品价格将持续下降。
此前,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开展DRG按病种付费控费,另一方面进行带量采购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降价,随着医改的持续攻坚,降价控费已经成为我国医改的两条重要战线。
按病种付费的制度正在加速落地。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指出,各试点城市要严格执行统一的《分组方案》,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主要诊断分类和核心DRG分组的一致性。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的细分DRG分组。
随着医保覆盖率的逐年提高,医保基金支出增幅也明显上升。在此背景下,医保支出增长迅速,甚至高于医保收入增幅,给医保资金的持续性带来了较大压力。为此,国家医疗保障局通过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带量采购等方式,努力控制费用、降低药价,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医保的第一功能是保障,同时需要考虑基金的平衡和可持续。为此,“开源节流”是保障的基础。通过“开源”,让更多的有效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通过“节流”,降低药价、控费等措施,让医保基金用在更需要的部分,增强医保的可持续发展。
自2016年以来,经过三轮国家谈判,已有至少56个药品实现大幅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今年11月11日起,新版医保目录谈判药品部分已进入实质谈判阶段。据了解,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为两年。此次国家医保谈判的品种主要是独家或专利期保护的价高品种。
在“4+7”带量采购方面,江苏省表示将在12月31日前全面执行国家试点扩围结果和各项配套政策。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许多药品的降价幅度将达到50%至60%。对此,银河证券在研报中表示,医保局在此次谈判过程中可能会更加苛刻,甚至有可能出现超过此前平均降幅的情况。
医药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控费降价已经成为全面推广的趋势。国家医保局通过一系列举措,努力控制医保支出、降低药品价格,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自今年起,一项涉及全国范围内的医药改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已经有山东、海南、甘肃等共计19个省份相继发布了文件,针对国家试点扩围出台了相应的规范性框架。这些框架性文件不仅确立了方向,还为未来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今年八月份,国家医保局召开了一次重要的座谈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这标志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全国化步伐正在加快。除了原有的“4+7”试点城市和全省跟进带量采购的福建和河北外,全国各省需要上报其公立医疗机构在过去两年中,即2017年和2018年的实际药品采购数据。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医药改革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带量采购的全面推广。
作为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沈阳市在医药改革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据沈阳市新闻办发布的消息,自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沈阳的采购进度超过了预期。患者用药费用的降低更是明显减轻了人们的负担。截止至十月末的统计数据显示,25种中选药品的采购量已经达到了协议采购总量的136%,这一数据足以证明改革的成效显著。
对此,专家李玲表示,从带量采购降价到谈判降价,再到按病种付费的开启,这些措施的实施充分展示了我国在医改方面的决心和策略。降价、控费以及收支两条线等改革措施已经成为我国医改的重要方向。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相信未来会带来更多的利好消息,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