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基层用药限制社区医院可用非基药
深化医疗改革,优化基层医疗体系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的新视角
未来的基层医疗机构,如城市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农村的乡镇卫生院,不再仅限于基本药物,而是可以根据需要从医保或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选购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品。这一变革不仅落实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更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购买到所需药品,有效缓解了大型医院的接诊压力。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进行了新的调整。那么,为何此时放松基层用药限制?这一决策对老百姓有何益处?是否会对基本药物制度产生影响?让我们深入这一系列问题。
为何要允许使用非基本药物?
随着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和能力的增强,临床用药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适应基层基本医疗服务的新要求、新特点,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允许配备一定数量或比例的非基本药品。对于那些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非基药的使用能很好地解决他们在基层医疗机构买不到所需药品的问题,从而减轻他们定期前往大医院的负担。这一举措有利于实现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良好衔接,推动分级诊疗的建立,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接下来,关于是否鼓励增补基药的问题。
虽然非基药的使用口子已经放开,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增补基药。事实上,《意见》明确指出,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为何会有这样的决策呢?原因在于,当前基药目录已经相当完善,达到了520种,基本适应了基层用药需求。过去各省对基药的增补存在过多、过于随意的情况,这容易导致不合理用药。为了规范用药,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新的增补并不被鼓励。
那么,非基药的使用如何报销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药,都要通过省级平台网上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并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患者可以按照医保、新农合政策进行报销,无需担心药品价格加成的问题。
这次的药品配备使用调整是医疗改革的一次深化,旨在优化基层医疗体系,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在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更加关注患者的实际需求,这是一次积极、有益的尝试。在基本药物制度刚刚实施的初期,为了应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短缺问题,各地被允许以省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这一阶段性措施确实起到了缓解作用,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到了2012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发布时,已经明确提出了不再鼓励新的增补行为。对此,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进行了深入研究。
史录文指出,该中心研究了全国27个省份公布的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发现平均增补数量达到了惊人的188种。这意味着,在加上原有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307种药品后,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配备的基本药物种类已经接近了世卫组织推荐的上限。更令人震惊的是,增补后的药品数量在某些地区甚至超过了医保目录品种总数,达到了惊人的800多种。
这一现象反映出各省在增补药品时的随意性过强。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以及过度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习惯用药”,导致了抗生素、激素、维生素的滥用以及输液现象的加剧。这不仅可能引发医药腐败的风险,而且会对公众健康造成潜在威胁。该中心对全国六个省份的26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调研也证实了这一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抗生素和注射剂使用比率依然居高不下。
对此,药政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基层使用非基药的权限并不意味着鼓励各省随意增补。相反,应该选择那些与公立大医院相衔接的医保目录内的非基药,使基层医疗机构也能提供更为丰富的药品选择,并能让患者报销更多费用。这不仅有助于分流大医院的压力,还能推动分级诊疗的实施。这样的改革方向无疑更加符合医疗体系的长远发展,也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