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立医院医改试点指导意见出台 将推进医药
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深化阶段,打造健康中国新篇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掀起医疗改革的新浪潮。此次改革旨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该《意见》目标明确,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不仅仅是简单的扩大试点范围,更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的过程。就医秩序将得到显著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将明显降低。
改革的核心在于建立高效的办医体制。积极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明确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这不仅是一次医疗体系的改革,更是治理能力的展现。
公立医院是改革的先锋队。《意见》要求所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这一举措旨在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让医疗服务回归公益性质。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确保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不仅如此,《意见》还着眼于改革药品价格监管方式。规范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行为,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试点城市将有更大的自主权,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重组。
值得一提的是,试点城市需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这一改革将确保患者的医疗费用更加合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这一轮的医疗改革,不仅仅是数字的变化,更是对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深刻关怀。我们期待,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能够构建起更加合理、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让每一位患者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医疗服务。
我们坚信,在国家的领导下,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取得显著成效,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助力打造健康中国新篇章。期待那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