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儿童化妆品等
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意见
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孙红丽报道)为了确保化妆品安全,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旨在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的时间将持续到2022年7月14日。
回溯至2020年9月28日,国家药监局已就《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与上一版本相比,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调整与优化,文件名称也由“管理规范”升级为“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共包含8章63条,涵盖了从计划制定、抽样、检验和结果报送,到复检和异议处理、核查处置以及信息公开等全方位的流程。其中特别指出,化妆品抽样检验应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及存在较多问题的产品,如那些新原料的化妆品、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等。
在抽样环节,《管理办法》明确了抽样的方法和要求。抽样分为现场和网络两种方式进行。并且,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前不得提前告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以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在抽样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存在违法情形,如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或未备案的进口普通化妆品等,抽样单位将依法立案调查或通报相关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对于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若这些企业在调查过程中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其进口化妆品将被禁止进入中国市场长达十年。《管理办法》还规定了针对样品真实性的调查与检验流程,并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说明。如果涉及的企业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核查处置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这一新的《管理办法》无疑为化妆品行业带来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安全保障措施,旨在确保每一款化妆品的质量与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心、健康的选择。随着征求意见的结束,期待这一办法能尽快落地实施,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