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生活知识 2025-04-18 14:21生活知识www.zhongliuw.cn

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与管理体制的调整成为了热议的话题。众多卫生厅局长在分组讨论时纷纷表示,医保制度的城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从制度发展的规律以及国际经验来看,由卫生部门统筹管理有助于实现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以及费用控制。

近年来,随着城乡统筹的推进,一些地方开始医保制度的整合。贵州省卫生厅厅长王建富对此持审慎态度。他强调,在当前国情下,中央与地方管理体制的不一致容易影响政策执行力,增加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成本。应维持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保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确保制度的稳定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统筹并非意味着绝对统一。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上,尤其是新农合与其他社会保险的原则存在根本差异。新农合遵循现收现付制原则,旨在保障参保对象最大限度地受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而其他社会保险则更注重基金的保值增值和收支平衡。在我国,新农合是自愿参加的,而其他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性。这些差异决定了在新农合的管理实践中,还不能与其他社会保险在筹资、支付、监管等方面采取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我国区域间、城乡间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显著。在此背景下,如果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标准并合并实施,可能会引发“穷帮富”的结果,造成城镇居民侵占农民利益,产生极大的不公平。

不少卫生厅局长认为,卫生部门在新农合的管理上具有独到优势。与城镇职工医保相比,新农合实现了较低的筹资水平下的相对较高受益水平。卫生部门能够充分掌握卫生资源配置现状与民众医疗服务需求信息,从而统筹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提供,满足民众需求并控制费用。卫生部门还能有效判断医药费用增长的合理性,结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综合考评,规范供方行为并合理控制费用。

湖南省蓝山县推出的新农合补偿模式“10+100”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该模式实现了农民实惠直观化、农合资金效益最大化、医疗资源运用合理化和管理简单化的良好效果。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新农合则由卫生部管理。对于如何适合国情的管理模式,尚需进一步的研究和。各地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未来的道路还很长,我们需要不断和完善医保制度,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服务保障。近年来,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们不断提出关于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问题。当前,三项医疗保障制度由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分别经办,而医疗救助制度则由民政部门管理。尽管这些制度在职能上有相似之处,但它们在个人缴费标准、保偿范围、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等政策上却存在不同,这无疑阻碍了城乡统筹发展和医疗保障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

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对全球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管理体制的深入研究为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在建立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地区)中,超过69.6%将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交由一个部门统筹管理。特别是在人类发展指数较高的国家(地区)和经济社会较发达的国家(地区),这种管理体制的占比更高。这种管理方式被形象地称为“一手托两家”,既能保障民众的医疗需求,又能协调医疗资源和服务的高效利用。

在此背景下,众多卫生厅局长纷纷表示,我国的医保管理体制应借鉴国际经验,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管理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以实现两个体系的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湖北省卫生厅厅长焦红更是明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一体化已成为必然趋势。为了确保新农合的健康持续发展并避免频繁的政策调整,我们应该结合当前由不同部门管理医保的现状,以是否有利于实现民众利益最大化为判断标准,深入研究并确定符合国情的管理模式。

我们必须认识到,整合医疗保障制度不仅是管理上的需要,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我们需要从国际经验中汲取智慧,结合我国实际,构建一个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更能为全体民众提供更加公平、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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