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家销售即将过期食品须提示
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重要文件。这份文件的目的是进行食品市场的严格清查,以防控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对销售临近食品时的包装标示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对于那些包装标示不清晰,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会进行严厉打击。《通知》明确规定,食品的生产日期应如实标注,坚决禁止将食品出厂检验的日期作为生产日期。任何对日期标示的加贴、补印或篡改行为都将受到惩处。
《通知》还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制度,并推行消费提示制度。大中型食品经营者需要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出售,并向消费者做出必要的提示。对于退回给原供货商或生产者的临近保质期食品,必须建立详细的退货、回收及销毁台账,并且台账的保存期间不得少于两年。过期食品的销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销售或利用。
与此市食药监局也针对一些不法商贩做出了重大行动。位于王四营乡官庄村的大柳树周末集市因存在经营过期食品、无生产日期标签等违法行为被市食药监、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集中取缔。据报导,这个集市被整顿前共聚集了80余户商户,其中销售食品的共有16户。此次整顿中查扣了700余箱食品,其中发现已过期的食品近百箱。市食药监局还对北京安德易经贸有限公司位于丰台区的一处库房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目前已对该涉案食品进行查封,并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这一系列行动展现了市食药监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在这个背景下,《通知》的发布无疑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我们期待市食药监局未来能继续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让市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关注食品的保质期和品质,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共同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