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
在当今这个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时代,营商环境的优化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在我国得到了深入的贯彻和实践。
法治精神的深入人心,为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保护产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基础。民法典的通过以及相关法律的完善,为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这不仅让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益得到更为全面的确认和保护,更激发了其创新创造的内在动能。
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竞争、充分发挥活力的基本条件。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打破市场壁垒,建立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为企业创造了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这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减少对市场资源直接配置的做法,极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的创新信心。
开放的市场体系,则能够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为新兴产业和业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到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推进,再到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拓宽,每一个进步都标志着我国市场体系的日益开放和竞争的有序。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随着职能的转变,投资和交易便利化,制度易成本显著降低,市场主体更加安心经营。严格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让各类市场主体切实体会到法治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企业创新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孕育了机遇。这一切,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推动。只有持续深化法治建设,才能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注入更强的动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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