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知名葡萄酒企业侵犯中国商标知识产权被判

生活知识 2025-04-12 09:33生活知识www.zhongliuw.cn

新华网温州4月10日电,一起备受瞩目的知识产权官司在温州市中级法院迎来了终结。在此案中,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在中国的经销商因侵犯商标权被判令停止使用“卡斯特”商标,并赔偿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及李道之共计人民币3373万元。这场历时六年的纷争,标志着中国葡萄酒行业一起针对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官司取得了重大胜利。

案件回溯至上世纪90年代末,李道之创立了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和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是“卡斯特”商标的合法授权销售和使用的机构。从1998年开始,该公司便在进口葡萄酒上使用“卡斯特”的名称,并于2000年获得商标注册核准。2012年,上海卡斯特酒业更是通过中国和法国的批准,收购了法国波尔多地区的三个酒庄,正式推出高端葡萄酒系列。

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却于2005年成立后,在中国大量销售同样以“卡斯特”命名的葡萄酒。这一行为引起了李道之与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的纷争。

在长达数年的法律拉锯战中,2009年10月,李道之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中国代理商深圳公司的侵权行为。此案涉及的金额超过2亿元。到了2011年6月,李道之成功申请并获得法院裁定,查封了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CASTEL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过审理,法庭认定法国卡斯特兄弟公司对卡斯特商标在中国的合法存在是明知的,却仍与深圳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并在法国贴上侵权商标后销往中国,构成共同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参照上市公司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一判决不仅为李道之及上海班提酒业公司讨回了公道,也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鲜明的司法标杆。此案再次提醒所有在中国市场的企业,尊重并遵守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是不可或缺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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