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使用流浪地球标识遭索赔15万

健康快乐 2025-04-25 04:36健康新闻www.zhongliuw.cn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影公司”)近期就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展开维权行动,涉及一家淘宝网店在使用“流浪地球”标识的情况。以下是关于此案件的详细报道:

一、侵权事实

上海焙甜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淘宝网店在销售“生日插牌”商品时,巧妙地将热门电影《流浪地球》的名称作为商品标题链接的关键词。不仅如此,该店铺还在商品的颜色分类中,以“流浪地球”为命名,如“流浪地球(星星)”“流浪地球套装1”等。这种行为明显利用电影《流浪地球》的热度,通过搜索关键词吸引消费者,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这些商品与电影存在官方授权关联。

二、法律诉讼

中影公司认为这种未经授权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中影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淘宝网店立即停止使用“流浪地球”标识,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5万元。虽然被告曾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但法院最终裁定将案件移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

三、商标权背景

电影《流浪地球》由中影公司精心制作,在上映前,中影公司就已经对“流浪地球”标识在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进行了商标注册,涵盖了正版周边衍生产品。《流浪地球》正版周边的推出,产生了良好的市场效益。中影公司强调,被告的侵权行为明显是在“搭便车”,借助电影的知名度获利。

四、赔偿依据

中影公司此次索赔15万元,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 商标价值:电影《流浪地球》及其周边产品的商业影响力巨大;

2. 侵权行为后果:被告的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误以为商品与电影存在官方关联;

3. 维权成本:包括调查、取证、律师费用等在内的维权支出。

此案不仅反映了影视IP方对商标权保护的重视,也给广大商家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必须尊重他人的商标权,避免未经授权使用热门影视元素进行商业宣传。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商家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合规经营,以免陷入法律纠纷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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