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提醒经营者七不得
规范市场行为,确保价格稳定七条铁律守护您的权益
在面对日益繁荣的市场经济中,我们必须坚守七条铁律,以确保市场的公平与价格的稳定,守护每一位消费者的权益。以下是关于市场行为的价格规范,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我们坚决抵制任何虚构货源紧张、市场需求激增的信息,以及散布其他经营者提价信息以诱导市场涨价的行为。任何捏造的信息都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二、【不得囤积居奇】
对于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民生物资,我们禁止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周期的囤积行为。这不仅是为了保障市场的稳定,更是对每一位消费者负责。
三、【不得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无论强制搭售商品变相提价,还是在成本未显著增加时大幅涨价,亦或是涨幅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这些行为都将被严厉打击。价格的增长需要合理且透明。
四、【不得串通涨价】
我们坚决反对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五、【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标价需真实准确,标识必须醒目。任何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行为都将受到查处。网络交易平台也不得虚假标示价格,欺骗消费者。
六、【不得价格欺诈】
利用虚假折扣、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犯。我们坚决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利用价格手段扰乱市场秩序】
任何通过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查处。
【配套监管措施】
我们鼓励经营者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不规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对于典型案件,我们将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我们鼓励社会监督,消费者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违法线索,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让我们一起努力,维护市场的公平与价格的稳定,保障每一位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