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面米制品卫生标准将被修改 12月21日施行

健康快乐 2025-04-20 09:44健康新闻www.zhongliuw.cn

近日,速冻面米制品行业的规范制定迎来重要更新。卫生部重新修订了速冻面米制品的卫生标准,并公布了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此次修改涉及部分细菌限量规定,新标准将从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

速冻面米制品作为我们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其安全与品质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为确保产品的安全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对原有的《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管理经验,同时结合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科学分析。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建议。

新标准对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进行了精确修改,使其更加符合行业实际。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对微生物指标进行了调整。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重新设定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还根据产品特性和与其他国家标准的协调性,对理化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

关于速冻面米制品的范围,新标准涵盖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充分反映了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特点。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卫生部委托专业机构成立工作组,明确原则和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经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于2011年11月21日批准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微生物指标是新标准的重要内容。根据速冻面米制品的检验和监测情况,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新标准采用了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的采样原则,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的规定进行了调整。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但对热敏感,一般烹饪煮熟即可杀灭。速冻面米制品在低温保存时,不利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繁殖和产生肠毒素。

新标准的实施将为速冻面米制品行业提供更加明确的生产经营指导,确保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安全、健康的食品。新的《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在卫生部网站查阅下载。新标准对速冻面米制品的质量检测采用了更为严格的三级采样方案。该方案通过多个样品的定量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对于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为:(n=5,c=1,m=10^3菌落数/克,M=10^4菌落数/克)。这意味着在同一批次中采集的5个样品中,全部样品的检验值必须小于或等于10^3菌落数/克。只允许一个样品的检验值在10^2至10^3菌落数/克之间。任何超过这一范围的样品都不被接受。对于熟制速冻预包装面米制品,其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规定略有不同:(n=5,c=1,m=10^2菌落数/克,M=10^3菌落数/克)。这一规定更为严格,旨在确保产品的卫生质量。

在理化指标方面,新标准根据速冻面米制品的原料控制要求调整了过氧化值指标。删除了挥发性盐基总氮和酸价等质量指标。新标准规定,速冻面米制品的各种原料必须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对于污染物指标,新标准明确规定速冻面米制品的原料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的规定。这一举措旨在确保产品的环境污染物不超标,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实施新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标准制定者设置了实施期限。在2011年12月21日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进行生产经营。自2011年12月21日起,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以确保产品符合新的质量要求。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速冻面米制品的质量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新标准对速冻面米制品的质量要求更加严格,旨在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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