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学费(韩山师范学院专科)
韩山师范学院:百年师范,传承卓越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宋代建立的韩山书院,后于清光绪廿九年(1903年)正式创立为“惠潮嘉师范学堂”。历经多次更名,如今已成为一所培养师资的专门学校。学校不仅承载着百余年的历史积淀,更是特色鲜明,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作为全日制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韩山师范学院现有校本部、韩东校区及潮州师范分院三个办学地点,为广大学子提供了优美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教育资源。
2020年,韩山师范学院对于各类专业的录取有着明确的规定。录取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对于文科、理科专业,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同样遵循此原则。对于广东省以外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校承认各省的术科统考成绩,并在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优先录取术科成绩排位在前的考生。
韩山师范学院还实施了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试点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值得一提的是,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要慎重考虑。
在身体素质方面,部分专业对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如地理科学、美术学等专业不招收色盲学生;学前教育、化学等专业则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计算机科学与技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学生。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考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进行相应的体检。
在收费方面,韩山师范学院对于本科专业、专科专业的收费都有明确的标准。而住宿费则根据不同的校区有所差异。
韩山师范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是依据相关法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鲜明特色的学校,韩山师范学院一直致力于为广东省乃至全国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韩山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以韩山师范学院命名,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为1.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学府,坐落于广东省潮州市。学校拥有桥东校本部、韩东校区以及潮州师范分院等多个校区,每个校区都承载着独特的历史记忆。学校的邮政编码分别为521041(桥东校本部)、515653(韩东校区)、以及521000(潮州师范分院)。学校秉持开放的办学态度,接纳来自各地的学子,一同在韩山师范学院共同学习和成长。
第五条 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本科和专科(高职)层次的教育,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提供全日制教育,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学习体验。
第六条 学校的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始终秉持高标准的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学校的教学环境、师资力量等方面均得到了高度评价。学校实行严格的学分制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于退学学生,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等。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等。学校还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学校设立信访组负责处理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和投诉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特别规定:
对于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有一个特殊的规定。这些考生原则上是不能转学或转专业的。在入学报到时,他们需要签署一份协议《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这意味着他们将承担起毕业后服务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不少于6年的责任。这是对教育事业的承诺,也是对个人责任的庄重承诺。
第十九条运动队招生细则:
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大门向热爱足球(十一人制)和田径的学子敞开。具体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测试时间、录取成绩要求及录取规则等,都已在《韩山师范学院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详细列出。如果你怀揣梦想,有运动才华,那就不要犹豫,加入我们吧!
第五章录取规则:
本校遵循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我们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对于省(区、市)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我们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特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的等级要求。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对于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也有相应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具体要求同样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招生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则及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对于满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我们会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及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在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录取中,我们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我们会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进行排序。
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我们承认各省(区、市)的术科统考成绩,并根据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我们的录取规则既公平又公正,只为寻找最合适的学生来填充我们的席位。我们期待你的加入,一同为韩山师范学院书写新的篇章!面向其他省份招生的体育与艺术类专业录取策略介绍
在广东省以外的广阔天地,我们积极招收体育与艺术类的才子才女。对于你们的高考文化成绩与省级术科统考成绩,我们坚持双重考量,实施“分数优先”原则,以让你们的专业才能得以充分展现。在术科统考成绩上表现突出的你们,将被优先录取,你们的艺术之路或体育梦想将从这里扬帆起航。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小伙伴们,我们设立了专门的录取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我们将按照你们的专业志愿进行排队录取,为你们量身定制一条顺畅的入学路径。
我们还致力于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中小学教师,为此推出的公费定向培养试点专项计划,以专业志愿为先导,根据你们的填报专业志愿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当,我们则优先考虑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你们。
在报考过程中,你们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若均未录取,而我们仍希望你们能拥有进入XX大学的机会。若你们服从专业调剂,我们将根据你们的成绩调剂到有空额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反之,若不服从调剂或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我们只能遗憾地做出退档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选择时请务必慎重考虑。
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我们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执行。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的你们,将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录取。对于选科要求,山东省和海南省的小伙伴们请按照我们公布的选科要求进行选择,我们将按照相关方案及办法进行录取。
在体检方面,我们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对于残障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只要高考成绩达标,我们一样敞开大门欢迎。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素质有具体要求,详情请参阅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最后要提醒的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体育教育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视力、身高有特定要求,故视力不佳或身高不达标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考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按照广东省的体检标准,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新生入学后,我们将进行健康复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我们将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关于新生注册和复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也请新生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手续。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我们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加入我们,让我们共同见证你的成长与辉煌!第八章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的规定,本校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
1. 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文史类、财经类、管理类专业每年4590元/生;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每年5190元/生;艺术类专业每年10000元/生。
2. 专科(高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文史类、财经类、管理类、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年5250元/生,艺术类专业每年10000元/生。
二、住宿费
1. 校本部及韩东校区的住宿费为每年800至1800元不等。
2. 潮州师范分院的住宿费为每年600元。
3. 具体住宿费用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以上收费项目与金额为上年度物价标准,若学费有所调整,将按照省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本校积极响应国家教育政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制定了一系列资助措施。
一、助学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详细资助政策
1.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和学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在内的多种资助项目,以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金额为5000元。
3. 学校提供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最高可获得600元酬金。
三、新生奖学金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并正式注册学籍的优秀本科新生,学校将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1. 广东省生源文理科总分前三名可获得1至3万元的奖励。
2. 广东省生源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总分第一名可获得2万元的奖励。
以上奖项不可重复获得。若高考分数相同,则视为一个名次。
四、高水平运动队特别优秀一级运动队员的认定与奖励
被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证明:
1. 在入校前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赛事并获得前二名。
2. 在入校前高中阶段参加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赛事并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
3. 获得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优秀阵容的称号。
被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将获得四年的学费奖励,该奖励人数不超过教育部规定录取人数的30%。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30%,则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超过30%部分的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奖励10000元。其他被认定的一级(含)以上高水平运动员,将根据学校的实际办队需要,在入学报到并取得正式学籍后给予5000至10000元的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详实准确,方便考生和家长获取相关信息。
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申诉。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透明。
第十一章 附则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将不断完善的资助体系和公正的招生制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公平的竞争环境。韩山师范学院第四十九条重要章程公布
韩山师范学院正式授权其招生办公室对本章程进行解释。本章节旨在明晰学院的各项政策与规定,展示学院的办学理念和长远规划。学院强调,若本章程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为准。
这所拥有千年学府历史底蕴的学院,自诞生之初便肩负着培养未来教育者的使命。一代又一代的师生共同传承和发扬着“勤教力学,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将学院的文化传统和教育理念传播至四面八方。
韩山师范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百年之前,而今天它依然充满活力和魅力。学院以卓越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设施为依托,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里,学生们不仅能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更能够在学院的文化熏陶下成长为真正的教育者和社会精英。
学院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热烈欢迎所有有志于教育事业的学子前来报名。无论你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学生,还是对未来职业发展充满期待的新人,韩师都将为你提供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舞台。在这里,你将有机会与优秀的师生共同学习、成长和进步。
韩师,这所充满历史底蕴和时代活力的学院,正静静地等待着你的到来。我们相信,你的加入将为学院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共同书写更加辉煌的未来!
本文至此结束,流产网祝愿所有读者在阅读本文后能够有所收获和启示。我们也期待与更多有志之士共同携手前行,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