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治死教授终审败诉 法院认定三大过失
本报讯(记者刘杰报道)一场历时四年的医疗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昨天上午,市高院对北大教授熊卓为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就诊后死亡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经过二审开庭,市高院确认了北大医院在对熊卓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并维持了一审判决中的赔偿金额,即北大医院需赔偿熊卓为家属共计75.4万余元。
2006年1月,一场悲剧在北大医院上演,熊卓为在此就诊后不幸离世。其丈夫和母亲随后将北大医院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540余万元。此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报也曾连续报道。
昨天上午,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带着岳母管女士来到法庭。这位年近九旬的老人从武汉远道而来,特地为了领取判决书。现场网友纷纷向这位失去女儿的母亲献上鲜花,以表慰问。整个现场氛围凝重,弥漫着悲痛之情。
管女士作为一名退休医生,对医疗知识和实践有着深入的了解。她此次前来,主要是想弄清楚女儿的死因究竟是什么,以及法院将如何判决。尽管年事已高,身体孱弱,但她仍然坚定地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在法庭上,法官经过审理后指出,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北大医院在对熊卓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这一过失与熊卓为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北大医院赔偿王建国和管女士共计75.4万余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双方均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经过两次二审开庭和长达九个月的审理,市高院再次确认北大医院的医疗过失是造成熊卓为死亡的原因,并认定北大医院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综合考虑了北大医院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即北京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后,市高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
最终,市高院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原判。上午十点半,在领取了判决书并签字确认后,北大医院代理律师离开了法庭。王建国则推着岳母离开了法庭,他们的表情凝重,显然这场官司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悲痛。这场医疗纠纷案件的终审判决虽然结束了漫长的诉讼过程,但对于双方家庭来说,却是人生道路上一段难以抚平的创伤。
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医疗安全至关重要。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我们应当共同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