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的命名规定是

肿瘤症状 2025-09-21 11:55肿瘤症状www.zhongliuw.cn

一、基本命名原则

1. 上皮组织来源的恶性肿瘤统称为“癌”,命名方式为:组织名称+“癌”(如鳞状细胞癌、腺癌)。

2. 间叶组织来源(如肌肉、骨、脂肪)的恶性肿瘤统称为“肉瘤”,命名方式为:组织名称+“肉瘤”(如骨肉瘤、脂肪肉瘤)。

3. 特殊命名

  • 沿用传统名称(如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
  • 母细胞瘤(如神经母细胞瘤)多为恶性;
  • 成分复杂的肿瘤冠以“恶性”二字(如恶性畸胎瘤);
  • 以人名命名(如霍奇金淋巴瘤)。
  • 二、补充规则

  • 分化程度:可结合分化等级描述(如高分化腺癌、低分化肉瘤)。
  • 形态特征:如乳头状囊腺癌、透明细胞癌等。
  • 国际标准:需遵循WHO肿瘤分类及ICD-O-3编码(形态学编码3、6、9为恶性)。
  • 三、例外情况

  • 部分名称含“瘤”但实际为恶性(如黑色素瘤、精原细胞瘤);
  • “癌症”泛指所有恶性肿瘤,包括癌和肉瘤。
  • 示例:

  • 上皮来源:胃腺癌(胃+腺+癌);
  • 间叶来源:纤维肉瘤(纤维+肉瘤);
  • - 特殊案例:白血病(传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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