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开始实施 已生产产品仍可销售
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正式落地实施,从今日起,国产化妆品与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全成分标注。对于那些仍在保质期内的产品,只要在6月17日前生产,依然可以在市场上正常销售。
广州日报报道,从今日起,那些充满诱惑的词汇如因子、植物、能量矿物质等将逐渐退出化妆品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如“丙三醇”、“甲氧基肉桂酸辛酯”等精确的科学名称。这是我国《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的成果,自去年10月1日正式颁布以来,给化妆品行业带来了全新的变革。
早在八年前,我国就有意要求化妆品公开其成分,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推迟到去年才正式实施。此次新规要求,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进口报检的化妆品,无论国产还是进口,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标注产品配方的全部成分名称。对于含量超过1%的成分,更是需要按照加入量的降序进行排列,成分名称也要按照相关国家规定进行标注。
市场观察发现,尽管新规已经开始实施,但大部分化妆品仍未进行成分标识。在荔湾区的大型百货化妆品专柜,记者发现许多产品依然没有成分标识。由于仍有产品在保质期内且无成分标识,专家估计市场上所有产品实现全成分标识至少需要三年时间。
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一些化妆品已经有了成分标识,但诸如“玻尿酸”、“丙二醇硬脂酸脂”、“聚山梨醇脂”等名称依然让人“云里雾里”。日化产品专家表示,随着新规的实施,那些标榜“纯天然”、“无添加”,以及声称含有“燕窝”、“人参”等高档中药材的化妆品,在广告宣传中想要再“忽悠”消费者的难度将加大。因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成分表清楚地看到产品中添加的所有成分,这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这次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的实施,将让消费者更加清楚地了解所购买的化妆品的真实成分,减少虚假宣传的可能性,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也将促使化妆品行业更加规范,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