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父亲要求支付读研费用
小琳,一个刚刚踏入成年世界的女孩,在父母感情破裂的阴影下,经历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转折。在她十八岁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和选择了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小琳的抚养问题:母亲直接抚养,父亲承担学费,并每月支付两千元抚养费。这一约定为她的成长之路铺设了初步的保障。

经过四年的本科学习,小琳的父亲一直信守承诺,不仅支付了学费,还为她的日常生活提供了经济支持。这份沉甸甸的父爱,在时间的流逝中越发显得坚定而深沉。在2024年,当她结束本科学习,踏上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新旅程时,父亲却突然改变了态度。他提出不再继续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理由是自己的年纪已大,挣钱不易,而且小琳已经成年,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
面对这样的变故,小琳感到困惑和无奈。在她看来,父亲应该继续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支持她的学业。法律却有着不同的解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并非法定义务。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而言,父母为其支付抚养费是基于亲情和道义的行为。本案中,小琳父母签订离婚协议时,她已经成年,因此父亲并无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超出法定义务的给付行为被视为赠与性质,是小琳父亲基于亲情对在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女儿的一种感情表达。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小琳已经年满23岁,身体健康且能够独立生活。在此情况下,再要求父亲承担研究生期间的生活费及学费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驳回了小琳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家庭、亲情、法律以及成年子女教育费用的深入思考。虽然法律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设定了界限,但亲情和道义的力量却超越了法律的规定。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代,成年子女应该学会独立面对生活的压力和挑战,为自己的未来负责。父母在履行抚养义务时也应该得到我们的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