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案二审开庭
案件时间线及概述
一、判决历程
一审判决
2022年9月27日,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对一系列重大贪腐案件进行了审判。其中,李建平因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被告人也受到了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审开庭与宣判
2023年8月17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建平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检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质证,李建平及其辩护团队也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经过一年的慎重考虑,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涉案金额与详细罪名
贪污罪:涉及金额高达14.37亿元,其中2.89亿元尚未实际取得。
受贿罪:李建平收受他人财物累计5.77亿元。
挪用公款罪:涉及挪用公款10.55亿元,其中4.04亿元尚未归还。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及非法人事任命及庇护黑社会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三、案件争议焦点与特点
犯罪情节严重:李建平通过操纵人事任命等手段长期侵吞国有资产,日均贪腐金额高达200万元,其行为极其恶劣。
量刑依据明确:鉴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
社会影响深远:此案件成为近年来金额最大的贪腐案之一,对于反腐工作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四、司法程序与最终结果
在二审期间,法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包括举证、质证及陈述等环节。终审判决后,李建平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涉案的所有赃款及其孳息均被追缴。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严肃,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上信息均根据案件审理的公开记录及司法文书整理而成,真实反映了案件的关键节点和法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