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规:遗体捐赠本人说了算 并设纪念碑

生活知识 2025-04-17 20:05生活知识www.zhongliuw.cn

近日,广州市修订了《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由广州市红十字会、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公安局及司法局联合颁布实施。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删去了生前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须全体直系亲属签名同意的规定。这意味着,志愿者生前可以自由地指定身后的遗体捐献执行人,这个执行人可以是近亲属、好友,或是所在单位、居委,真正实现“我的遗体我作主”。

回溯至2000年,广州正式启动了志愿遗体捐献工作。截至2015年3月,共有1630位志愿者申请了遗体捐献,其中394例已实现捐献。当前,广州设有四个遗体接收站,但接收的遗体数量仍不能满足各医学院校的教学和科研需求。

在旧的管理办法中,要求遗体捐献登记时必须获得全部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这无疑为许多有意捐献的志愿者设置了障碍。有的老人历经两三年时间才说服子女同意其捐献意愿。对于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来说,这一规定更是难上加难,他们甚至只能通过异地传真方式获取签名。

修订《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的议题几经讨论。许多广州老人为“我的遗体我作主”这一理念而呼吁。广州市政协原主席司徒梅范曾在不同场合分享自己的捐献经历,并指出一些老同事因未能获得直系亲属同意而未能如愿。她疑惑:当年投身革命都可以自己决定,为何死后捐献遗体却不可以?

为了修订这一管理办法,广州市红十字会广泛征求意见。他们召开了遗体捐献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同时在网上征求公众的修改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新的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新管理办法的核心在于简化了遗体捐献程序。志愿者可以选择两种途径进行捐献:一是自然人在生前表示死后要将遗体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并由其指定的执行人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后,不再需要所有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这一改动极大地便利了捐献程序的进行。二是对于那些生前未明确表示捐献意愿的人,其近亲属可以在死者去世后持相关捐献手续,但前提是死者生前未明确表示反对。如果近亲属间意见不统一,则无法办理捐献手续。

原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有人在生前有意愿捐献遗体但未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其直系亲属可以代为办理捐献手续,但前提是所有直系亲属都必须共同签署同意捐献的声明书。这一规定在广州市的遗体捐献工作中得到了实施,从2000年到2015年3月,广州市共受理了申请登记捐献遗体的志愿者1630人,实现捐献394例,登记和捐献数量均居全省前列。

在新的管理办法中,有两种捐献途径。第一种是自然人在生前明确表示希望捐献遗体给医学科学事业,并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完成捐献。第二种是针对生前未明确表示捐献意愿的人,他们的近亲属可以在死者去世后持相关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前提是死者生前未明确表示反对捐献。如果近亲属之间意见不统一,登记机构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市红十字会在管理方法的制定与修改过程中,积极申请资金支持。2008年,他们在广州新塘华侨公墓(中华永久墓园)的香园艺术墓区建立了一座遗体捐献者纪念碑,上面镌刻着394位捐献者的名字。每年的清明时节,广州市红十字会都会组织多个部门的代表、登记接收站的代表、大学生代表以及捐献者的亲属,共同举行追思活动,以纪念和缅怀这些捐献者。

随着遗体捐献工作的不断扩展和捐献人数的增加,原有的纪念碑场地已无法满足举办大型纪念宣传活动的需求。在贡儿珍会长的高度重视下,新的遗体捐献者纪念碑的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并正在推进中,新纪念碑将分别设在福山公墓和观音山公墓,为捐献者家属提供更好的场所来纪念他们的亲人。

这一新闻的背后,彰显出广州市对于遗体捐献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同时也反映出广大市民对于这项事业的认可与参与热情。新的纪念碑的建设,不仅是对捐献者无私奉献的崇高敬意,也是对生命的深深敬畏。我们期待这一工作在未来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为医学科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谁最想炸掉北溪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2015-2025 肿瘤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