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加大新农合重病补贴力度
近日,据自治区卫生厅报道,广西正在大力提高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并对应调整了新农合补偿政策。其中,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终末期肾病以及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六种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已经提升至70%,大大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的新农合补偿政策,旨在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医疗保障。其中涵盖的疾病种类包括宫颈癌、乳腺癌(仅限于乳腺癌切除术,不包括乳房重建术)、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以及癫痫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包括门诊和住院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结核病(包括门诊和住院)以及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还特别明确了按病种对参合农民患者进行按比例补偿。具体来说,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结核病以及终末期肾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将补偿70%,农民患者只需承担30%的费用。而对于部分病种,还将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这意味着患者就医时可以享受更为明确和稳定的费用保障。目前,部分病种的定额标准已经出台,患者可以向相关医疗机构咨询了解详情。
为了更进一步减轻农民的负担,费用结算方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在具备即时结报条件的地区,患者在办理住院治疗手续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则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之后再与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对于不具备即时结报条件的地区,患者可以先自行支付费用,然后按照当地的规定到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报销补偿。
自治区肿瘤医院的有关人士表示,过去在三甲医院治疗的患者,新农合仅能报销35%的医疗费用。而此次调整后的政策将报销比例提升至70%,这对于农村患者来说无疑是一次福音。以危害女性的乳腺癌和宫颈癌为例,标准化治疗费用在3万至3.5万元之间,报销70%已经能够让患者坚持完成治疗,大大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