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立法:给监管套上“紧箍咒”

生活知识 2025-04-14 19:02生活知识www.zhongliuw.cn

■ 社论观察

随着《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关于食品安全的议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面对民众关心的“地沟油”、“食品添加剂”等热点问题,修订草案明确,违规企业将面临停业的处罚,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修订草案中,准入门槛的提高、涉及范围的全面性以及违法惩戒力度的加大等亮点,显示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在赋予监管部门更大权力的我们亦应看到与之相匹配的责任规定尚显不足。

对于监管部门的责任,修订草案仅在文末的第六十六条中做出笼统规定。分析这一条款,我们发现两个问题:对于监管不力的追责,缺少日常化的追责体系;对于监管部门如何履行职责,没有硬性要求,这可能导致执法不到位。

在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除了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监管懈怠更是重要原因。完善食品安全立法,除了详细规定个人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如何让监管更加明晰化也至关重要。

在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德国对食品采取不定期突击抽查检验,对不同类型的食品经营主体有明确的抽检频率要求。美国的法律规定更是细致,须向屠宰场派驻检查官,检查官须全职上班并接受严格监督,以确保食品的安全。

反观北京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稿,对于监管的硬约束尚显缺乏。修订稿虽然制定了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但对于抽检的形式和频率没有明确要求,也没有对抽检实施情况的监督措施。修订稿强调了食品经营者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要进行销毁,却没要求监管部门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更重要的是,修订稿没有明确规定对食品安全问题背后可能的监管缺位进行行政和司法调查。

食品安全的治理最大挑战在于执行的缺失。食品安全立法不能忽视监管责任。只有将监管执法纳入法律约束,强化问责,才能迫使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保持高压态势。只有这样,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改善。这是一场持久的战斗,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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