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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生奖励资助项目概览
一、资助体系
助学金:为研究生提供不同档次的资助,包括A类≥3.9万元/年、B类≥3.3万元/年、C类≥2.7万元/年。
助管基金:总额达300万元,每月提供140-720元不等的资助。
助困基金:总额为123万元,用于支持困难研究生。
研究生助教基金:约200万元,分每月300元、600元、900元三档。
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预计投入300万元,支持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
二、奖励体系
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以表彰优秀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分为1.8万元/年和1.0万元/年两档,拨款比例分别为10%和70%。
专项奖学金:国家、天津市、社会各界及学校共设立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近100项,奖金总额约2322万元。
三、新生支持措施
我校还为研究生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能够顺利入学。我们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支持他们的学业。若遇到政策出台,我们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四、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流程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的个人申请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两个步骤。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20日。报名流程如下: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入服务系统,然后选择统招全日制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示申请人注意上传照片的格式、网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准确性以及学位和编号的正确填写。如果在前置学历的院校或专业发生变更或者不在系统名录里,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他”,并手动填写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旨在全面介绍我校的研究生奖励资助项目及申请流程,以确保申请者能够充分了解并顺利申请。对于即将成为天津大学2021届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同学们,在网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在填写“学历信息”栏目时,请准确填写自己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证书编号可以暂留空白或填写“0”。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以及土木水利等专业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不在本次招生范围内,请勿误选。
在提交申请材料环节,所有材料需要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需按照《天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的要求,将材料(2)-(14)项转化为一个PDF文件并上传。其中,申请材料清单包括报考登记表、申请信、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
研究计划书是申请材料中的重要部分,需要包含拟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等。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或、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对于前置学历,申请人需要根据毕业时间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醒,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周期较长,需要一个月左右,请提前办理。
对于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硕士生,需要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本科阶段的学历认证报告。同样,学位认证报告的办理周期也不短,至少需要18个工作日,同样需要提前办理。
天津大学的博士招生工作严谨而有序,希望所有考生能够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准备材料,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让我们一起期待这群即将迈入天津大学校园的年轻学子们,共同见证他们的成长与辉煌。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要求及审核流程
一、申请材料要求
(一)硕士课程成绩单:需要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则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摘要内容包括硕士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的名字、论文摘要以及其创新性。
(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展示你学术实力的重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获奖证书。
(四)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提供你的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科成绩单、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并准备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为天津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
(六)《专家推荐书》:考生需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模板,请至少两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应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专家的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推荐人手写签字后,封入信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七)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根据所报考学院的要求,提交其他相关的材料和能力证明。
二、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
考生需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导师。学院将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需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合计230元。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所有材料需使用A4纸规格,并按照清单顺序固定,使用封面为《天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的封面。现场确认后,学校将出具《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
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现场确认工作可能会改为网上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大学研招网通知。
四、多元考核阶段
(一)外国语考核办法:考生需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平台进行外国语测试。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
特别注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外国语测试。受疫情防控影响,外国语测试可能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请关注学校研招网通知。
(二)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各学院的考核安排将在研招网上统一发布,考生需及时查阅。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
以上是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材料要求及审核流程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在准备材料过程中,请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密切关注学校的通知,以确保招生的顺利进行。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阶段及监督机制说明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我们秉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顺次录取。为确保公平透明,我们实施公示制度,拟录取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且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进行录取。公示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变更拟录取信息。
一、录取类别详述
对于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毕业后,他们将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而对于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他们的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将留在定向单位,前提是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书进行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则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校内普招及导师团计划招收的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的博士招生计划总数。
二、监督机制
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性,我们成立了校院两级的监察小组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我们将严肃处理。对于考生方面,一旦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对于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其他说明
关于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需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满,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除此之外,我们还明确了其他方面的规定:
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我们将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请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除特定学院外,原则上不再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学术型博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的比例控制在录取学院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对于特定类型的考生,如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等,需得到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宿舍;而定向就业(不转档案)的博士生则不提供住宿。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境外学位获得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后请确认,一经支付,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费用不予退还。
不允许研究生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对于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特别注意其资助体系及相关福利待遇。
公示期内如放弃拟录取资格需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将不予受理。
各学院招生办法中引用本简章内容的需以本简章为准。
本简章适用于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其他类型的招生简章将另行公布。
为确保招生的公正性、严肃性,我们希望每位考生都能认真阅读并遵守本简章的相关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的事项,可联系我们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院级单位招生电话。针对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求,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和流程可能会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为确保及时获取信息,请广大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关于通讯方式,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地址如下:
卫津路校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邮编为300072。北洋园校区则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邮编为300350。
联系电话为022-27401195,电子是tjub27401195@126。各学院的联系方式详见附录D,通讯地址请直接咨询各学院。
以下是招生类型表供大家参考:
招生类型/考试方式 招生对象 报名时间
直接攻博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2020年9月4日2020年10月12日
硕博连读 天津大学2018级、2019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普通招考 面向本校选拔,面向本校2021年1月或6月毕业的所有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含少民、对口支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在职定向等)
普通招考还包括: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021年2月。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获得和硕士学位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请注意,对口支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在职定向考生不纳入我校奖助体系。有关奖助学金等福利待遇,请咨询所在单位或定向高校。
希望广大考生仔细查阅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完成报名流程。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青海民族大学与海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
随着春意盎然,我们又迎来了新一届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季节。青海民族大学与海南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携手,共同为广大学子提供一个研究、全面发展的平台。我们计划于近期启动一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项目,以下为相关重要信息。
执行依据:我们将依照公布的招生简章来进行选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时间预测:预计招生时段将在2021年春季展开,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至5月。
工程博士项目:针对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及新兴战略行业中的杰出技术骨干,我们特别推出工程博士项目。如果您在此领域有所建树,愿意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贡献力量,那么请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具体的招生简章将另行公布。
定向援疆师资计划:为了支持边疆教育,我们启动了定向援疆师资计划。具体细节如下:
招生简章待教育部下达有关计划后公布,请您密切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及时获取信息。
录取的学子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不少于8年。这是我们对您投资教育的承诺,也是我们对您未来职业发展的期望。
奖助学金等福利待遇,建议您咨询定向高校,以便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注:
1.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为1338人,其中学术型博士计划988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330人。至于2021年的招生计划,我们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安排。
2. 上述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类型和报名时间仅为参考,具体方案以我校研招网公布的招生简章或通知为准。我们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其他媒体平台发布所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以免错过任何重要更新。
九、附录
(A)各大院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更新)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刻,我们的各大院系相继揭开了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的神秘面纱。每一个细节,都凝聚了我们的心血与期待。
机械工程学院、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等,都在紧锣密鼓地展开招生工作。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理学院、教育学院等也都在积极筹备,为广大研究生提供一流的学术环境和实践机会。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更是为广大学子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源和发展空间。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等也都在期待着新生的加入。法学、地球系统科学、微电子、数学等领域也在积极开展招生工作。智能与计算学部更是引领未来科技的发展方向。
(B)天津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导师简介)
想要更深入了解我们的导师团队吗?点击这里,你将打开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C)天津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日程指南(仅供参考)
申请阶段: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20日,是网上报名的黄金时期。选择导师,提交材料,每一步都至关重要。
审核阶段:2021年1月8日前,我们将公布第一批材料初审合格名单。而在整个申请阶段中,2021年3月7日前,我们将公布第二批材料初审合格名单。申请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缴费,费用为230元。
考试阶段:在紧张而有序的审核阶段结束后,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将相继展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以获取各学院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
录取阶段:录取的喜悦将在2021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之间揭晓。公示普通招考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后,我们将在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请注意,上述时间节点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化,请关注我校研招网以获取信息。我们期待每一位有梦想、有才华的学子加入天津大学,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D)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就读校区及招生管理工作人员概况
随着季节的更迭,天津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们正在为未来的学术生涯努力奋斗。在这过程中,他们分布在学校的各个校区,跟随各自的导师进行学术研究。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各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就读地点及相关的招生管理工作人员,以下是详细的列表:
北洋园校区
机械工程学院:教务老师郑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6135。
建筑工程学院:教务老师董老师,办公电话:022-27842。
化工学院:教务老师石老师,办公电话:022-2789236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老师李老师,办公电话:022-85356700。
理学院:教务老师高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4118。
教育学院:教务老师卢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180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老师石老师,办公电话:022-27892622。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老师黄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5348。
智能与计算学部:教务老师孙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7657。
数学学院:教务老师马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3615。
卫津路校区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教务老师王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1298。
建筑学院:教务老师李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2393。
管理与经济学部:教务老师赵老师和曹老师,办公电话:022-27890786。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务老师姚老师和张老师,办公电话:022-87401830-605。
生命科学学院:教务老师张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3906。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务老师刘老师,办公电话:022-87370655。
法学院:教务老师杨老师,办公电话:022-87371015。
地球系统科学学院:教务老师王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5051。
微电子学院:教务老师张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5716。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老师王老师,办公电话:022-27405477。
一、深入理解文章精髓
二、保持风格的同时注入新活力
三、细节之处显真章
四、让文章焕发生机
五、不断修正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