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费促进月”为契机让惠民政策落到实
全国“消费促进月”盛大启动,展望金秋消费繁荣
本报记者 胡畔
随着潮品云集、美食荟萃的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如期而至,我们迎来了传统消费旺季“金九银十”。此次活动从9月9日一直持续到10月8日,跨越中秋、国庆“黄金周”假期,承载着“进一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厚望。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次“消费促进月”活动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发挥消费的基础和引领作用,释放内需潜力,畅通国内大循环,更是对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下的市场复苏注入新动能。此次活动囊括了各类重点和热门消费领域,如步行街出口产品转内销、“老字号”嘉年华等,凸显了活动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副司长王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消费促进月”活动将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人气,为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提供新机遇。与此活动的组织也强调了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各地积极引入新平台、新媒体等,拓展活动内涵和外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刘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的“消费促进月”与以往相比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方面,它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进行的,有利于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另一方面,它是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意在发挥消费的基础和引领作用。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切实享受到实惠,本次“消费促进月”活动还强化了公共财政和服务供给力度。各地积极配套财政资金支持,如山西、黑龙江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和刷卡满减等活动。金融方面也在提升消费金融支持力度,直接发放惠民消费红包,联合品牌商户开展优惠活动。
“消费促进月”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仍然要看活动中推出的优惠政策是否实在。为此,专家们建议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部门协作沟通,整合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形成同向发力的消费促进工作机制。支持各地结合消费市场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地方间加强交流互鉴,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化的政策措施。
“消费促进月”是一个以惠民政策为核心的活动,旨在激活消费市场人气、促进商业秩序全面恢复、增强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各方参与,统一开展“百城万企”促消费活动,让我们期待这场消费盛宴能掀起全国范围内的消费热潮,为经济社会的复苏注入新的活力。在广阔的视野下,“消费促进月”的宏大舞台已经搭建,它跨越时间的长河,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这不仅是一场消费盛宴,更是一次对消费供给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深度探索。
我们必须意识到,在这个盛大的活动过程中,质量是关键。对此,刘涛先生提出了深刻的见解。他强调,消费的供给质量和服务质量必须得到强化和提升。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简单的线上线下的融合,更要实现二者间的深度融合与互动。
刘涛表示,线下企业应积极抓住消费旺季的机遇,迅速开展数字化转型。通过这一变革,推动线上与线下活动的相互引流和深度融合。这样不仅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还能为企业带来新的增长点和发展动力。
我们还需要注重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的协同带动。在汽车家电、电子信息、文体健康等消费领域,应推动商品消费的提档升级和服务消费的提质扩容。通过这种相互促进的方式,我们可以实现商品和服务消费的共同提升,达到双赢的效果。
为了打通制约商品和服务消费质量提升的瓶颈,我们还需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流程再造。我们要瞄准先进标准,努力弥补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短板。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强新兴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结合“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国家质量信息公共平台,完善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持续提升。
这场盛大的消费盛宴不仅是一场狂欢,更是一次对消费质量的深度探索和提升。让我们共同期待这场盛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