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频曝质量门起诉太麻烦
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电视购物逐渐融入大众生活,然而其背后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从广告虚假宣传到产品质量无保障,再到购物后的退换困难,一系列问题让消费者苦不堪言。面对这样的消费环境,消费者遭遇的尴尬境地显得尤为突出。当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遇到质量问题时,投诉往往变得困难重重。尽管法律界人士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消费者却面临着费时费力、成本高昂的困境。
以南京市民朱先生的遭遇为例,他在电视购物频道购买了一把价值198元的拖把,却频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态度更是让人失望。类似的情况在南京市并不罕见,据南京市工商局统计,仅从2010年至今,类似的投诉就高达249件。许多消费者因为怕麻烦而选择“吃哑巴亏”。
问题的症结在于电视购物市场流通环节过多,质量难以保证。商家往往只关注商品的卖点与利润,而忽略了商品的质量与售后服务。加之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电视购物的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不法商家有机可乘。尽管工商部门在处理投诉时会给予双方调解,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往往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面对这样的困境,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为了几百块钱的物品而打官司似乎并不划算。这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需要承担高昂的诉讼成本。许多消费者在面对电视购物中的质量问题时,只能选择放弃维权。
电视购物市场的发展亟待规范。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视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商家的行为。电视台作为电视购物的传播平台,也应承担起审查责任,确保商品的质量与宣传的真实性。消费者也应提高消费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电视购物环境。
电视购物市场的发展需要、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管机制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推动电视购物市场的健康发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消费者的困境。《江南时报》 (2011年7月7日第20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