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治疗 抗肿瘤药物治疗原则

恶性肿瘤 2025-07-17 14:50恶性肿瘤www.zhongliuw.cn

一、基础应用原则

1. 病理确诊优先:必须经组织/细胞学病理确诊恶性肿瘤后方可使用抗肿瘤药物,仅凭临床症状或影像学结果不可用药。部分靶向药物需通过分子检测确认靶点(如EGFR、ALK等)。

2. 分级管理

  • 限制使用级:毒副作用大、新型或价格昂贵的药物(如PD-1抑制剂)需由经验丰富的医生使用。
  • 普通使用级:常规化疗药物等。
  • 3. 个体化治疗

  • 根据患者分期、体质、基因特征调整方案。
  • 药物浓度需结合病情、给药方式及个体差异(如肝肾功能)。
  • 二、用药策略

    1. 联合用药原则

  • 作用机制互补:如细胞周期特异性与非特异性药物联用(长春新碱+5-氟尿嘧啶)。
  • 序贯阻断或同时阻断代谢通路(甲氨蝶呤+巯嘌呤)。
  • 2. 三阶梯止痛法(癌痛管理):

  • 轻度疼痛: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
  • 中度疼痛:弱类(可待因)。
  • 重度疼痛:强类。
  • 三、治疗监测与调整

    1. 动态评估

  • 定期复查,按RECIST标准评价疗效。
  • 监测不良反应(如抑制、肝毒性)并及时处理。
  • 2. 成本-效益比

  • 优先选择延长生存期且提高生活质量的药物。
  • 四、特殊注意事项

  • 临床试验鼓励:对标准治疗无效者可考虑参与临床试验。
  • 综合治疗:联合手术、放疗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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