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应用原则
1. 病理确诊优先:必须经组织/细胞学病理确诊恶性肿瘤后方可使用抗肿瘤药物,仅凭临床症状或影像学结果不可用药。部分靶向药物需通过分子检测确认靶点(如EGFR、ALK等)。
2. 分级管理:
限制使用级:毒副作用大、新型或价格昂贵的药物(如PD-1抑制剂)需由经验丰富的医生使用。
普通使用级:常规化疗药物等。
3. 个体化治疗:
根据患者分期、体质、基因特征调整方案。
药物浓度需结合病情、给药方式及个体差异(如肝肾功能)。
二、用药策略
1. 联合用药原则:
作用机制互补:如细胞周期特异性与非特异性药物联用(长春新碱+5-氟尿嘧啶)。
序贯阻断或同时阻断代谢通路(甲氨蝶呤+巯嘌呤)。
2. 三阶梯止痛法(癌痛管理):
轻度疼痛: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
中度疼痛:弱类(可待因)。
重度疼痛:强类。
三、治疗监测与调整
1. 动态评估:
定期复查,按RECIST标准评价疗效。
监测不良反应(如抑制、肝毒性)并及时处理。
2. 成本-效益比:
优先选择延长生存期且提高生活质量的药物。
四、特殊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鼓励:对标准治疗无效者可考虑参与临床试验。
综合治疗:联合手术、放疗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