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绝手术致孕妇死亡案开庭细节披露,案件进展追踪报道出炉,庭审时间定于上午
本报讯(记者张蕾报道)今天,备受关注的“丈夫签字拒绝手术致孕妇死亡案”再次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此案中,死者的父母起诉朝阳医院一案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庭审现场,索赔金额高达121万元,其中精神赔偿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13万余元。
开庭前夕,法庭曾传唤涉案的肖志军出庭作证,然而遗憾的是,法庭并未收到他的任何回复。与此在庭前准备阶段,原告律师内部出现了分歧。一直为李旭光夫妇代理的律师王良斌因发现原告又聘请了另一位代理人且事先未告知自己,表达出了强烈的不满。正式开庭时,王良斌当庭宣布撤销对李旭光的代理,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委托”。之后,王良斌仅作为李旭光爱人李小娥一方的代理人出庭。
今天的庭审焦点主要集中在医院是否有过失。李旭光夫妇坚称,医院在李丽云之死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认为,医院在没有核查婚姻证明的情况下,错误地认可了肖志军是李丽云的丈夫,并允许其拒绝手术签字。医院在诊疗急救措施上存在明显过失,病例记录不全,甚至存在涂改伪造的情况。而参加诊疗的医护人员资质问题、治疗地点的不合常规以及急救措施不当等也被他们提出质疑。
朝阳医院一方则坚称已经尽到了抢救义务,没有任何过错。他们表示,李丽云到医院就诊时,陪同的是自称是患者丈夫的肖志军。经过专家会诊,建议进行剖宫产手术,但因肖志军拒绝签字而未能施行。至于李丽云的死亡,医院表示这是由于其病情危重、进展迅速、综合情况复杂所致。
尽管法庭已通知肖志军作为证人出庭,但他并未现身。据了解,肖志军已一年多未回家,且未与家中联系。关于医疗过错的鉴定,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已作出结论。虽然鉴定结果表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患者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但李旭光夫妇认为鉴定结果不客观、不全面、不公正。而朝阳医院也对鉴定结论中的“诊疗过程不足”提出了异议,认为这是对医疗机构的过度苛责。
随着庭审的继续深入,中天鉴定中心针对法庭的询问作出书面回函表示,李丽云的病例属于死亡率极高的个案。虽然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存在不足,对抢救患者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与患者最终的死亡结果并无因果关系。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庄重,双方争论激烈。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紧张进行中。此案的审理结果将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引起公众对医疗、法律以及人伦道德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