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型商场专人控烟 70%医疗机构控烟不合格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的实施观察
近日,卫生部网站公布了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自今年5月1日起,这一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
针对这一新规定,记者对长春市的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车站等室内公共场所进行了深入走访。调查结果显示,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甚至在标明“禁烟”的区域内,也常有烟民无视规定,继续吸烟。
在长春市某大医院的走访中,记者惊讶地发现,尽管医院已贴出“禁止吸烟”的明确标志,但在一些关键区域,如电梯间和楼梯口,吸烟现象依然严重。烟雾弥漫,甚至在楼梯位置都能闻到烟味。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医疗卫生系统自2011年起就已全面禁烟,但这一规定似乎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记者还注意到,在一些较大的宾馆、饭店和酒店,虽然会在显眼位置摆放“禁止吸烟”的标识,但仍有部分场所缺乏这些标志,或者将这些标志置于不显眼的位置。尽管有些高档饭店设置了吸烟餐区和无烟餐区,但这两个区域之间并没有明显的隔离措施,使得无烟区的顾客常常受到烟味的侵扰。
而在中小饭店内,情况更为严峻。不仅难见“禁止吸烟”的标志,甚至餐桌上还备有烟灰缸。食客们一边吃饭一边吸烟的场景屡见不鲜。一位小饭店的老板表示,由于店面空间有限,设置非烟区似乎并不现实。而且,如果顾客要吸烟,他们也无法强制阻止。
据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透露,长春市的控烟情况并不乐观,医疗机构的控烟不合格率甚至高达70%。这表明,禁烟规定的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为了维护公众健康,我们需要采取更多、更有效的措施来推动室内公共场所的全面禁烟。
尽管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的禁烟政策,但执行效果仍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改进。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一个更健康、更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