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迟到被扣20万工资

恶性肿瘤 2025-05-08 02:08恶性肿瘤www.zhongliuw.cn

员工江某因迟到被公司累计扣除工资高达20.9万元,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事情的始末。江某的月薪是由基本工资24,000元和绩效6,000元构成的。公司有一套严格的考勤制度,规定单次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便视为旷工一天,每月迟到超过三次后,从第四次开始每次都将被视为旷工一天,并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8%。累计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0至30分钟之间,便会扣除当月工资的1%。

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公司依据这些规定扣除了江某高达20.9万元的工资。江某对此表示不满,并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进行维权。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公司需要补发工资差额19.6万元给江某。

那么,法院在判决时的主要观点是什么呢?

法院认为企业需要合理行使管理权。虽然企业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扣除缺勤对应的工资,但是绝对不能滥用管理权力。以“旷工”为由扣减多倍工资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罚款,违反了劳动法对工资保护的基本原则。

法院关注到实际缺勤时间与扣款比例的问题。经过核算,江某实际缺勤的时间所对应的应扣工资仅为1.2万元,与公司实际扣除的20.9万元相比,差距悬殊。按照日工资扣减缺勤部分更为公平合理,超额扣款并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还会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企业的制度明显扩大了劳动者的违纪责任,例如将迟到转化为高额的旷工扣款,这类条款因为不合理地加重了劳动者的负担,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仲裁和法院最终支持了江某的诉求,判决公司需要补发工资差额19.6万元。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企业扣除工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法院强调,企业没有权力通过制度设定“惩罚性扣款”,只能扣除与缺勤时间相对应的工资部分。

对于员工维权,我们建议如下:与员工沟通时,要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明确扣款的依据是否合法;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进一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的违法扣薪行为,要求责令整改并补发工资。

此案件不仅明确了企业对迟到行为的处罚需要符合比例原则,而且强调了企业不得通过制度变相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法院通过核算实际缺勤时间与工资比例,平衡了企业管理权和劳动者权益,为类似争议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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